美国为何提高债务上限

时间:2011-08-09 13:39   来源:国际金融报

  谈到为何提高美国债务上限,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第一,何谓美债上限。

  美国债务上限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债务总量的最高限额。美国宪法赋予美国国会有权对美国政府债务规定上限。

  美国从法律上确定美国债务上限始于1917年。在此之前,美国政府每当需要借款时,都要向国会一事一报,在获得国会批准和授权后,方能实施筹融资计划。这一原则是对当届政府或将出现过度透支,而对下届政府不负责任行为的限制。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应对战时经济之需,国家财政必须有更大的灵活性,美国国会也因此授予政府一揽子借款权限。不过,条件是联邦政府(不包括地方政府)的借款总额要小于国会当下规定的总量限制。1917年,国会以立法形式确立国债的限额发行制度,实施这一制度的法律依据是美国的《第二次自由债券法案》。

  第二,美债组成内容。

  美国联邦政府的债务主要包括如下两个部分:一是联邦政府向公众发行债券,为已经出现的预算赤字融资,这被称为公众持有的国家债务;二是联邦政府因某些支出增加了债务,向财政的透支。这些支出包括军费、社会救灾、安保、医疗和运输等,这被称为政府账户产生的债务。这两个部分的债务加总即为联邦政府债务总和。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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