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性交易的罪与罚

时间:2011-04-25 15:11   来源:新京报

  就在上周,法国国会提交了一份跨党派的调查报告,准备立法对嫖客处以3000欧元的罚款和6个月监禁的刑期。

  法国的色情业可以说极为发达。色情片、色情杂志、艳舞表演和色情广告等应有尽有,专门针对同性恋、SM爱好者以及换偶人群的酒吧,在巴黎也不难找到。除了不准设立妓院和红灯区,性交易在法国并不算违法,性工作者也从未遭禁过,收入要申报所得税。对花钱寻求性服务者,只要提供对象是成年人,就不会触犯法律。

  之所以在色情业上保持和推崇高度自由,原因是法国人承认:人是有弱点的动物,有支配自己言行甚至犯错误的权利。我的私生活与你无关,这个自由是数代人斗争的结果,可以说是其他更多自由的保证。

  但这个自由并非毫无界线,相反也是用各种法律和规矩界定的。比如,电视里的色情节目只能在夜里零点至5点之间播出,播出时屏幕右下角会提示观看节目的年龄标志,提醒家长限制子女观看不同内容。性用品商店也不会公然在橱窗里展示赤裸裸的内容。由于担心性工作者成为黑社会势力的牺牲品,法律更明文处罚控制他人卖淫的皮条客。

  另外,法国总统萨科齐在2003年担任内政部部长期间,曾专门通过一项法令禁止性工作者街头拉客。尽管,在巴黎长期生活的人都知道,这项法令起码在巴黎的某些地段执行得并不严谨。截至目前,以上是法国政府对性交易中最明确的两条禁令。

  就在上周,法国国会提交了一份跨党派的调查报告,准备立法对嫖客处以3000欧元的罚款和6个月监禁的刑期。如果提议得到执行,法国就将成为继瑞典、挪威和冰岛之后,第4个立法禁止嫖娼的欧洲国家。据统计,法国有1.8万至两万名性工作者,按国籍来说,80%是外国人和人口走私受害者;按性别讲,70%至80%是女性。其中,在街头拉客的外国妓女中,排前两名的依次是东欧人和非洲人。

  国会议员们的最新提议,等于把性交易的阀门再次收紧。报告指出,这项立法的用意不是要把所有买春者关进监狱,而是要让他们明白,嫖娼是剥削弱势群体的行为。用法国社会事务部部长罗斯利娜·巴舍洛的话说,当谈到卖淫嫖娼时人们常表现出过分宽容,就像很多时候谈到妇女歧视一样,现在是时候停止这样的观点了。

  如同大部分法律一样,该提议毫无例外引起了争议,何况这次涉及“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反对卖淫的“爱巢运动”组织对此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大大有助于改变法国的社会风气;致力于推动性交易进一步合法化的“性产业工会”则称,这份报告将剥削和从娼混为一谈,90%的性工作者出于自愿,性工作应合法化,才能凸显并对抗剥削问题。

  法国著名演员菲利普·科贝尔为了表达反对立场,甚至在《解放报》上发表了一篇洋洋洒洒的大作,标题中标明他的身份是“演员、女权主义者、已婚者和嫖客”,公开承认自己经常嫖妓,称这份报告是为2012年总统大选造势。

  菲利普的批评主要针对右翼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但国会组成调查小组的召集人,也包括在野的社会党议员丹尼尔·布斯凯,而且这项法律草案出来后,最快也得等到2012年总统大选结束之后,才可能表决通过与实施。可以说,在这项议题上,社会党与人民运动联盟有一些共识是一起为总统大选催票,再加上议员们的个人算计,也难怪法国网民把他们称作盟友。

  瑞典于1999年最早在欧洲推出惩罚嫖客的措施,包括法国在内,得到越来越多欧洲国家的效仿。那么,十来年后他们的效果究竟如何?丹尼尔·布斯凯在博客上写道,“现在街头卖淫已经缩减到以前的一半,公共舆论也从当初的反对转而得到大部分政党的支持。妓女也从1998年的2500名减少到2003年的1500名。”

  但也有批评者指出,瑞典妓女也没有真正减少,而是从街上转移到了互联网上、酒吧和按摩院里,一些失去监管的妓女,反而会增加公众患上艾滋病等性病的危险。由此可以想见,尽管法国政府的良好愿望是不反对卖淫,而希望今后打击嫖娼的方式慢慢减少性交易,但可以肯定的是,从立法到实施,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蔡斯图)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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