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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各地将设性交易合法化专区 区域外严禁性交易

2011年04月07日 07: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性交易除罪化确定。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昨(6)日拍板定案,通过“四原则、五配套”等成人性交易管理规定;未来县市政府可于特定区域,规划性交易的合法场所,交易双方皆合法;特定区域外则严禁性交易,违者双方皆罚。

  台当局“行政院”昨天通过性交易除罪化“四原则”及“五配套”。四原则包括:适度开放、有效管理、维护人权、打击犯罪;五配套为:性工作者须依法登记、申请执照、定期接受健检、确保劳动权益及接受劳动条件检查。

  台当局“内政部”表示,经“行政院”人权小组讨论,决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未来县市政府可于“都市计划商业区”或“非都市土地之游憩用地”,规划从事性交易的特定区域,交易双方皆属合法;但在区域外则严禁从事性交易,违者双方皆罚。

  台当局“内政部”指出,为避免民众生活质量遭受影响,性工作场所必须距离文教、宗教等设施适当距离;另基于特定历史背景,各县市政府可允许目前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场所继续营业。(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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