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枪击案”疑点重重 亟待真相

时间:2009-11-16 13: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五年前发生在台湾台南市的“三一九枪击案”让当年“总统大选”翻盘,台“监察院”接受陈情后展开调查,认定负责侦办此案的台南地检署有明确违失。美国《世界日报》13日社论指出,“监察院”此一结论等于宣告侦办此案的检警人员未能善尽职责,当然应继续追究检察官和警方人员的缺失,以及何以会犯下违失,更重要的是“三一九枪击案”的真相究竟如何,是台当局无所逃避的责任。

  “监察院”调查此案主要是针对台南地检署遽尔认定死因不明的陈义雄为三一九枪击案主犯,竟以不起诉处分结案。去年11月陈义雄的家属向“监察院”陈情,始交由“监察委员”吴丰山调查。是以“监院”的调查重点主要集中在陈义雄是否应列为枪击案唯一主犯,且死亡原因系畏罪自杀。对陈义雄家属而言,这是栽赃获雪,但陈义雄怎么死亡的,原因为何?在各种可能当中,陈义雄是否因公开反扁反遭杀害再加工为枪击案的主犯。参与办案的检察官和警方人员不论是否受到政治压力都可列为谋杀案的嫌疑人,并形成一个共犯集团。受命办案的检警人员若系出于被迫或是揣摩逢迎,乃至因意识形态作祟或个人升迁利益,都有指导办案的藏镜人在。此藏镜人或属同一犯罪集团,在其上或还有指挥层级,自更不容彼辈逍遥法外。

  虽然这些仅仅是追究陈义雄平白冤死的可能原因,不宜遽为定论,但正因为陈义雄的冤死,就有必要侦办其冤死的各种可能。这不仅是人命关天,而且还涉及“总统大选”前蓝绿对阵的种种阴谋论,即“三一九案”是人为加工的;抑或仅仅一桩单纯的枪击案。

  社论说,“监察院”为陈义雄成立的调查案既有新的结论,台南地检署和警方侦办人员之于三一九枪击案若非集体性的白痴,何以会出现“监院”所指的四大疑点而无自觉,这就等于直指三一九枪击案特别是陈义雄的死亡另有隐情。司法单位可以不告不理,但检察系统和“监察院”都有主动侦察或主动调查的权责。虽然特侦组已重启调查,但检察总长陈聪明明知人手不足却一路拒绝调整人力,逼急了则说等扁案告一段落再说,单凭此一心态,又如何期待侦办进度。今天特侦组之于三一九枪击案究竟是怎么办的,办得究竟如何,除了检察总长接受立委质询时透露一二人尽皆知的讯息外,几乎讳莫如深。

  “监察院”行使调查权和检察系统办案方式以及要求固然不同,但从“监院”报告所透露的疑点言,特侦组不能没有看法。如果南检认定陈义雄涉案以及死因都属遽下结论,那么下一步呢?如果枪枝不止一支,而连这一支枪的下落都没有实物又该如何?陈水扁受伤部位在肚脐以下,何以西裤和内裤都无血迹?枪击案第一枪射向吕秀莲,第二枪射向吉普车,南检推论系陈义雄要置陈水扁于死地,出现动机与目的不符的矛盾又当何解?绿营的吕秀莲五年以来即不断以受害人身分宣称,枪击案是冲着她来的,更完全否认检方的“一枪两弹”之说,甚至不排除就是绿营人马犯案。这些均在在证明三一九枪击案内情的复杂,岂能推向陈义雄一人之所为?

  三一九枪击案目前看似蓝绿各说各话,但这种说法是和稀泥,应该说是绿在撇清,蓝在追究和指控。为了撇清才会有南检的遽下结论,意图借此结案以杜质疑;蓝营为了追究真相,才会有“立委”指控检察总长陈聪明拥案自重,看不到侦办进度。

  社论最后表示,“三一九枪击案”创造的政治利益很清楚,历史对此应有定论;“监察院”的调查报告既出,案情稍见廓清。对此,台当局应以此为杠杆,再接再厉,并出以更积极的作为,有一更合理的交代。

编辑:高斯斯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