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第一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了第一笔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后,人的思想越走越远,对法律后果的顾虑越来越少,犯罪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于是,就在这条道路上,我越走越远,最终沦落到今天的下场。所以说,管好“第一次”至关重要。这是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副厅级)李玉书被执行死刑前的忏悔。(8月6日 检察日报)
记得我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一发而不可收”。这句话用在贪官身上实在是太合适了。“第一次”的突破就意味着思想防线的突破,一突破,就不好收拾了,其结果必然是一“收”不止,从“小贪”变成“大贪”,从拥有一个情妇到包养多个情妇,最终将自己送上审判席、甚至断头台。
也正因如此,原杭州海关关长耿永祥在狱中忏悔道:“我痛彻地认识到,第一次收受朋友的馈赠,是我犯罪的开始。禁锢一开,就出现第二次的接受,第三次的默认,第四次的麻木,从此便一发不可收。”原江苏省无锡市某工程总公司总经理陆惠丰也在狱中忏悔说,“当我从包工头手里收受第一笔好处费时,我就已将自己的人格乃至灵魂都彻底出卖了。一个出卖了人格和灵魂的人,注定是一具行尸走肉,任人买来卖去,直至毁灭。”
现如今,李玉书又来重复他们昨天的忏悔“故事”,“故伎重演”告诫人们警惕“第一次”。尽管这种“忏悔”没有什么创新,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静下心来仔细咀嚼一番,还是大有益处的。
西方有句谚语说得好:地域与天堂只有一步之遥。“一”是量变之始,质变之源。没有“一步之错”,便无以生出种种是非。循着所有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我们不难发现,从政伊始他们也都想做个清官、好官,但随着职位的升迁、环境的变化,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开始挡不住了,从最初的接受一条烟、一瓶酒胆战心惊,发展到“心安理得”地成千上万索贿受贿,以至于一步一步地堕入腐败的泥潭,走向犯罪的深渊。
以李玉书的忏悔为例:在鲜花和掌声包围下,我在职位的升迁中渐渐失去了自我。那种“资本家已经捞了一把,现在轮到我了”的心态开始主宰我的内心,我的口头禅也变成“人生最多就一万多天,要抓住机遇,在能做点什么的时候不做的话,退位之后想做也做不成了”。他说,有句话我感触很深,色和钱是两把锋刀和利器,很容易刺中意志薄弱的人。我就是被这两把相互联系的刀刺中的。
由此观之,一些原本不错的领导干部,后来之所以成为人民的罪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挡住“第一次”,在“第一次”面前就打了败仗。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经得起“第一次”的考验,把“第一次”当作“高压线”,自觉地在“一”面前“不越雷池一步”。这样,在廉洁与腐败、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