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全国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列举了一组数据: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广东省惠州市原公安局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还念念不忘如何享受,他后悔:“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7月16日 《新京报》)
受贿被判死刑,不惧其命之将逝,不悔其犯罪行径,偏偏将“路易十三”视作其一生之憾,如此“忘我”的“吃货精神”,简直可悲、可怕、可恨!
悲,是悲其人生价值的迷失。笔者相信,每个领导干部在走上工作岗位时都是踌躇满志的,为民服务的理念必定也存在过每个领导干部的心中。然而,不同的人生选择却书写了不同的故事,有人赤胆忠心,刚正不阿,两袖清风却无愧天地;而有人却抵不住诱惑,踏入歧途,为一时的享乐葬送了前途,最终深陷腐败的泥沼无法自拔。洪永林属于后者,而更可悲的是,在面对死亡时,仍不知悔改,只一心想着还未享受过“路易十三”的滋味。这样的官员,心中哪里还会有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啊?
怕,是怕那种“路易十三”比命还贵的吃货的“执着”精神。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然而当这位局长在面对死刑判决的,想的却是一生尚没有喝过的高档酒,不敢想象其思想已被腐蚀到何种程度?人人都有喜好,当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变成“吃货”,甚至到了吃比命重的境界,怎能让老百姓不怕?那我们的领导干部中,还有多少嗜好钱、字画、名表、豪车、豪宅、赌博、女人的其他类型的“洪永林”呢?
恨,是恨其贪污受贿之恶行。“什么东西都吃过”想必这其中也一定包括国家明令禁食的各种野生保护动物,是谁给洪永林吃的?他怎么敢吃?他又是在哪里吃的?而相比之下,我们看到的是贫困地区儿童三餐不保,“营养午餐”的营养流失,江水泡饭的无奈之举,只怕洪永林一顿的饭钱,就够这些孩子一年的饱餐。敢问洪永林有何脸面说出“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的混账言论!
从古至今,贪官污吏一直为人民所唾弃,用一生的磊落去换一时的享乐是否值得?路易十三真的比命贵?还望各位党员领导干部三思,少贪图点个人享乐,多走点群众路线。(铃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