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称,亲眼目睹四川通江县一位人大领导在上班时间公然当街暴打一名中年妇女,致使该妇女受伤进了医院。在发帖的当天,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出回应称,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7月16日四川新闻网)
打人者系县人大领导,被打者为中年妇女。为啥打人?其中又有啥“深仇大恨”?有啥“关系纠葛”?报道只字未提,诸多疑问让人费解。但作为堂堂领导干部,无论有啥理由,无论有啥关系,都不应该当街施暴。真可谓,一出“武斗戏”,多少丑陋剧。
“该男子满脸通红,好像刚喝过酒。中年男子边打边骂,那名中年妇女看上去很弱小,毫无还手之力”。作为领导干部,中午喝酒显然是违规行为,如果说迫不得已喝了些酒,也应该悄然回避才是,自己却趁着酒劲当街撒野,这显然是故意抖露威风。地方政府的干部管理何在?领导干部都如此肆意妄为,一般人员又如何管束?上梁不正下梁歪,看来受伤的不只是这位中年妇女,还有我们的制度规定。
作为人大领导,身处地方权力机关,对于权力的敬畏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应该要自律于常人,为啥自己还有知法犯法?为啥还如此嚣张狂妄?面对公众指责,没有松手,反而变本加厉,即使当着警察的面,也依然殴打不误!显然这是一种权力喧嚣。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地方法制建设的进程中,首先得管好自己的队伍,要带头整顿班子作风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成员当街暴打女人,暴露了地方人大的作风建设软肋。
中年妇女遭受皮肉之苦,或许经过医院治疗和调养,自己会慢慢恢复,这位县人大领导或许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打人者和被打者都会在时间的推移中逐渐淡忘其中的伤痛。但干群关系却再一次被撕裂,我们的官员是如何为老百姓服务的?公权的嚣张和拳头的坚硬只会让公众失望,一方面中央在强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地方却发生着背道而驰的事情,不仅公众“很受伤”,而且干群关系更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