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哪些权该“放”?

时间:2013-05-16 11:10   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13日上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作为新一届政府开局的一件大事,这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其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权力的放开与政府职能的简化,解决过往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与错位,使政府职能回归本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政府投资过度、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项目重重审批效率低下,近年来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与错位,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明确政府职能,纠正长期存在的各种问题,事关改革开放以及现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大局,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首先需要的是将政府替市场“把持”的权力还给市场。目前我国政府的一些部门和行政管理者习惯于凌驾于市场之上,代市场配置资源。行政审批出现过多、过滥,导致经济发展严重失衡,行政效率极其低下。应当通过放权,将本应通过市场调节、监管和服务的权力还给市场。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强化政府的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将微观经济的干预职能弱化。在权力下放给市场后,应该让政府更多承担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功能,弱化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能力。在下放权力的同时,在经济的公共服务领域完成自身职能的“补位”。

  需要明确的是,放权并不意味着完全不管,相反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并保证其严格的执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严格明确相应的制度基础,如法律基础和社会信用体系,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明确“游戏规则”后,通过政府的强制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市场内的公正和有效,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的经验表明,缺乏刚性有效而透明的监督,各类改革就很难落到实处。要使得此轮政府职能转变的真正目的落到实处,还需要更为严格的执行。此次国务院的决心让人们看到了希望,而要让这份希望成为现实,需要坚强的监管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能坚决执行下去,把政府的权责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建设服务市场与人民、职能科学的高效政府。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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