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永日前表示,社监委内部已经对重查郭美美案达成初步共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表示愿意配合这次调查,待芦山地震灾后的紧急救援救灾基本完成后,红会社监委将启动针对郭美美案的重新调查。
2011年6月,21岁女孩郭美美在微博上高调炫富,引发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两年来,中国红十字会仍未能摆脱“郭美美事件”的拖累,此次四川芦山地震后,红会第一时间进入灾区开展救援,却不断遭受公众质疑,甚至受到一些网友的谩骂。鉴于此,红会社监委决定启动针对郭美美案的重新调查,希望向公众完整呈现郭美美案的真相,恢复红会的声誉和公信力,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北京警方两年前曾对郭美美案立案调查,最后得出结论是: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会无直接关联。无论是当时公安机关的调查,还是现在红会社监委拟对郭美美案重新调查,调查的入手点是郭美美的炫富行为,但调查的重点,却应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相关问题。
第一,要对郭美美的资产、其男友王军(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商红会>的关联公司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的资产、王军公司的经营纳税等情况展开调查,由此查清郭美美一夜暴富的真实情况。
第二,要对“中红博爱公司及其他相关公司——商红会——中国红十字会”这条线索上的企业、单位展开调查。只有以充分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证明,中红博爱公司及其他相关公司与红十字会机构开展的业务合作中,不存在假借公益名义谋取商业暴利、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以及非法占用、转移红十字会善款等情况,证明郭美美一夜暴富与中国红十字会既无直接关联,也无间接关系,才能真正洗刷红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的清白。
然而,从各种迹象和情况看,对于通过重新调查郭美美案恢复红会声誉的努力,人们实在不敢乐观。就调查本身而言,尽管红会社监委的所有委员均与红会无隶属关系,也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但社监委仍然是红会的关联机构,由社监委牵头对郭美美案进行调查,并不能确保基本的独立性与公正性。而且,公安机关拥有强大的调查手段,就郭美美案也不过是得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红会社监委只是一个公益性的社会监督机构,调查手段有限不说,而且事过境迁,许多证据想必更难搜集查实,他们又能调查出郭美美案的多少真相呢?
更关键的是,即便红会社监委通过重查郭美美案,能够洗刷红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的清白,但近年来红会及各地红十字机构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如捐赠信息不透明、财务管理不规范、“官僚化”倾向突出、涉嫌与商业机构联手牟取不当利益等等,并不会随着郭美美案的调查终结而消失。这些问题不但在红会及各地红十字机构中存在,在其他一些慈善组织、公益机构中也不罕见。包括红会在内,我国慈善组织要恢复应有的声誉,单靠重查一个郭美美案显然是不够的,只有针对长期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从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监督约束、理顺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才能以崭新的面貌、科学的管理和专业的运作,重新塑造慈善组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两年前“郭美美事件”持续发酵之时,民政部公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提出在未来五年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以此为导向,以加强管理监督、推行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慈善制度改革,将是我国慈善组织走出信任低谷、重建慈善信誉和公信力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