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麻阳县委书记办公室遭三名公务员视频监视半年,书记本人被拍到收受“贿款”1万元,三人以视频要挟书记,公安接到报警后将三人带走。这件发生在去年10月的离奇事件,至今没有官方的明确说法,书记胡佳武一直照常上班。
利用偷拍抓把柄来讹诈,下级“坑”上级,官场内部的这场“暗斗”颇具戏剧色彩,但事实本身有没有复杂到“无法交代”的地步?无论动机何在,管你是图财、要官还是“反腐”,三人敲诈的违法事实已经很明确,按照法律程序,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目前真正的焦点在于,胡佳武到底有没有受贿?敲诈案归敲诈案,但既然得到了视频这一重要线索,明显就有调查核实的基础和必要性。相比之下,由此牵出的腐败嫌疑,值得予以同样甚至更强的追查力度,即使非法取证在法律层面尚存疑问,于纪检方面来说这就是摆在面前的线索。
然而,事情已过去三个多月,至今仍无新进展,反倒被刻意压了下去,试图消除影响。调查进行到哪一步,事实究竟如何?书记声称心理压力大,民众更急于知道真相。面对记者的询问,当地公安局表示牵涉人物比较“敏感”,这是什么话?这些年,比县委书记级别高得多的官员也抓了不少,对社会而言,查处问题,没什么敏感的。
胡佳武是麻阳的一把手,在当地官场内部,也确实是“敏感”的。涉嫌敲诈的三人分别是乡派出所所长、县委办工作人员和县法院书记员,被敲诈的县委书记是正处级干部。对地方来讲,一众公职人员涉案,还牵连到“一把手”,可能确实不是小事。但是,在苍蝇老虎都要打的反腐形势下,根本上决定能否“全身而退”的只有是否廉洁这一条,而绝不是人物有多“大”。
胡佳武事后有没有退钱,他作为书记优不优秀、口碑好不好、为人亲不亲和,绝不能混同他实际上有没有受贿的问题;他报警背后有没有“底气”,也不是凭揣测可以下结论的。澄清有没有腐败,要拿有直接关联的有力事实和证据说话,组织拍胸脯作“担保”,既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说服力。
在处理干部腐败问题上,慎重是必要的,但需要注意的不只是慎重,还有高效与坚守原则,既不能冤枉好人,也不可姑息养奸。理由主要不在于培养一个干部成本高,而是尊重事实,维护法纪的严肃性与正义性。手握公权力,尤其要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谈何特殊“保护”与格外“珍惜”?
记者调查走访中还发现,2008年曾曝出过原县委书记吴才湖贪污受贿大案的麻阳县,污浊的官场风气并没有随着吴的落马入刑而得到有效整顿与肃清。由此演绎的一出出“官场现形记”,不断显现丑态。
受贿索贿,乃至悄然兴起的监视、偷拍、敲诈等一系列另类腐败手段的生存空间,必然与体制内人事、监督机制的漏洞有关。现在,连一个县委书记究竟有没有受贿,都“不愿说”、“说不清”,“歪门邪道”不行,正道也看不到,还能指望什么?(评论员 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