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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话语权公众和媒体也应有份

2013年01月31日 13:46:00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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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李汴生近日提交了一份提案指出:目前媒体对食品安全的一些报道过于偏颇和夸大,夸大食品危害,使相关行业形象受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和社会质疑,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带来社会负面效应。他建议,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

  显然,李教授是要掌握关于食品安全的话语权。的确,他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比普通民众对于食品安全更有发言权。但近年来经历了很多事情,让我们明白,对于专家而言,除了专业知识,还有一个立场问题在,要不怎么会有“自行车的污染比汽车大”一类的专家言论横空出世呢?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讲究“师出有名”,做事总喜欢一个好的名义,否则就“名不正而言不顺”。李教授这个提案,似乎站在一个很公正、很宏大的立场上来讲话,处处担心的是社会矛盾、社会负面效应,考虑的是社会利益。但细究起来,却有些不靠谱。不妨心理阴暗地揣测一下,李教授是食品行业中人,他的意见,是在考虑社会整体利益,还是更多地考虑行业利益?

  既然谈到社会效应,我们倒是可以探讨一下。近年来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偏颇和夸大”的报道,到底造成了什么样社会效应?如果没有这些“偏颇和夸大”的报道,又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效应?

  我不否认,每次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一出街,总会带来一些社会的不平静,非要说成是“恐慌”也可以。但这些所谓的恐慌有没有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呢?其实大家都清楚,“恐慌”只造成了两种后果,其一是提高了大家对于食品安全的警惕性,增加了自我防范的意识。其二呢,更多的是无可奈何,逆来顺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所以这两种后果,谈不上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反倒是有限地增加了一点儿社会总福利,毕竟人们有了那么一点儿防范意识了嘛!相反,真正受到媒体“偏颇和夸大”报道损害的,是食品行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局部的、短期的利益。但如果局部和短期的利益跟社会整体、长远的利益相抵触,那损害就损害了吧。

  另外我还想跟李教授较一下真,李教授说媒体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往往是“偏颇和夸大”,报道应该讲科学,讲证据。问题是媒体报道的,绝大部分都来自官方权威部门,最低限度也是来自海外权威的研究或者检测,否则,媒体和公众怎么能够懂得“苏丹红”、“三聚氰胺”这些深奥的专业术语呢?媒体的报道大都是讲科学、讲证据,有权威渠道的,说这些报道“偏颇和夸大”倒是真的有点偏颇与夸大。当然,我不否认存在少数不真实的报道,但有很多渠道可以对不实报道进行纠正,比如通过司法渠道,但奇怪的是,似乎很少有当事的企业和个人跟媒体打官司。

  近日全国很多地区雾霾横行,大家都有点“恐慌”。其实这种天气不是今年才有的事情,但以前天气预报不报道PM2.5值,大家就都不恐慌,身体却日复一日地受到损害。现在恐慌了,多少给有关部门一些压力,也就多少有一点儿改善的希望。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也是这个理儿。因此,关于食品安全的话语权,还是掌握在媒体和公众手中为好。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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