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费坚强”是利益作怪

时间:2013-01-30 14:04   来源:羊城晚报

  昨日报载,在广东省人大会议的小组讨论中,省人大代表林慧在深圳团分组讨论时,炮轰广深高速拥堵日甚,收费却坚挺多年,并呼吁广深高速收费尽早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正常标准。

  代表提了十年,广深高速收费只降了2元。广深高速被称为“费坚强”,引起共鸣。广州的华快一期、深圳的龙大高速等,都是任代表委员扯破喉咙,我自岿然不动。代表呼声年复一年,高速收费难降分毫。症结何在?

  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利益在作怪。公路公路,本来就姓公,公事就要公办,不可以变成私办,一旦私办,就会有公私不分、假公济私、以公谋私,甚至会借公有垄断地位牟取暴利。就算是公办,如果没有监督,也会只顾局部利益集团的一家之利,去谋一家之暴利,更不要说私人占大头了。广深高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对于广深高速,是不是由于是有外资股份,政府就没有办法去管呢?其实不然,关键看你是不是依法办事。政府完全可以要求,收费公路必须依规经营,不得违规获取暴利。政府是负有规范市场的责任的。打击贩假、打击欺行霸市、打击货不对板,都是政府应该做好的事。

  广深高速在运行十多年后,随着车辆的增多,路况日渐变差,维修渐多,拥堵得已经不能保证“机动车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但它坚持不降价,这已属于货不对板、以次充好,应该要求它纠正并罚没非法所得。至少应该改变收费方式,从入口开始计时,出口如果出现平均时速低于60公里,就应该免费或打折。而我们却是听由和那些投资者穿一条裤子的交通部门去管理,工商部门毫无能力去纠正,导致政府被交通部门绑架在部门利益上。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此外,高速公路的收费,国家规定的正常标准是4毛5分钱一公里,如果收费公路的建造费用过高,考虑到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期内难以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利润,物价部门可以稍为提高收费标准。但对于这个已经收回成本并且获取着货不对板的暴利的广深高速,有什么理由允许它提高收费标准?还要提高到6毛钱一公里?这既没有按《物价法》的规定进行听证,也没有依法纠正其不合理的收费,又是只听由交通部门一家自己去清理整顿,才羞答答地降价2元。这又是另一个问题所在。

  广深高速是借着交通部门的独家管理才炼成“费坚强”的,人大代表应该要求政府整合“资源”,发挥各个部门的优势,共同维护收费公路这个市场,建立包括投资方退出机制在内的机制,让收费公路这个借公谋私的怪物,不能再当“费坚强”!(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参事)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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