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孤儿的生命随着一场大火消逝,舆论因此质问:河南兰考县曾斥资2000万元建财税服务中心却没有1个儿童福利院。对此兰考县长接受采访时回应称,钱是一个条件,但制度更是一个条件,不拿出国家的规划,项目就批不下来,土地、规划等都没有办法。据悉,目前中国2853个县只有64个县城有儿童福利机构,比例仅占2%。(1月13日央视《看见》节目报道)
面对各类天灾人祸,面对各种行政不作为,面对各种社会质疑与指责,最好的说辞似乎就是“制度问题”,或者说是“体制问题”。因为“制度问题”是高度大而化之的,是非常虚泛无边的,而且是不会自行辩解的。没钱办不了事,有钱办不好事,太有钱了年底突击花,“三公”消费愈来愈多,贪污腐败愈演愈烈,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诸如此类似乎都可以装到“制度问题”这个筐子里。但是只要稍加追问,“制度问题”其实根本经不起推敲。
具体到兰考,有钱盖政府部门大楼,却没钱为孩子们修建福利院,以至于民政部门收到孤儿都直接往袁厉害家里送;现在发生火灾酿成了悲剧,政府部门却又立马以执法者的威严,反过来指责袁厉害“非法收养”——— 这是一个多么荒谬的“制度问题”啊。难道我们的“制度”就是让政府部门对孤儿弃婴见死不救、置之不顾,反而在意外出事之后对代替政府承担救命职责的爱心妈妈追究“非法收养”之责?显然是兰考县政府长期以来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孤儿的那份责任,而与所谓“制度问题”毫无瓜葛。“不拿出国家的规划,项目就批不下来,土地、规划等都没有办法”,这在具体操作上似乎也是一个“制度问题”;可问题是其他县城的那些儿童福利机构又是怎样建起来的?难道都是“非法建筑”?试问,兰考县政府有没有过兴建儿童福利院的打算,有没有向上级申请建设儿童福利院却不被批准的经历?如果从来都没有,“项目批不下来”从何谈起?2000万元建财税服务中心,之所以能批下来并且建起来,是因为政府有人向上级申请,并且愿意投钱进去;儿童福利院之所以建不起来,一是政府不愿投钱,二是根本没有向上级申请,与“制度问题”本质上一点边都不沾。
有钱盖办公大楼与无钱建儿童福利院的对比,体现的是无利不起早的“以官为本”和对公共福利兜底责任的行政不作为。更多的公共财政不是投向了民生领域,而是被用来盖办公大楼,用来支撑庞大的行政开支和“三公”消费。如果说这的确是某种“制度问题”,那么这个“制度问题”究竟是谁一手造成的?谁是受益者?谁又是受害者?这样的“制度问题”显然不是兰考一地的现象,而是全国普遍存在的官场乱象。否则,政府办公楼不会屡屡成为地方的标志性建筑,儿童福利机构拥有比例却仅有2%。“制度问题”不是推卸责任的破筐,责任意识的缺失唯有严厉的问责才能找回。这样的所谓“制度问题”,必须用制度的手段去约束,用法治的手段去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