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中供养孤儿并非上上之选

时间:2013-01-15 14:41   来源:广州日报

  放眼世界,儿童福利的事业都不是单靠政府能完成的,而是一个多元化参与的事务。政府责任就在于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并进行绩效评估、行为监督、准入管理,确保福利投入的效率。

  河南兰考县县长被记者问到“斥资2000万元建财税服务中心却没有1个儿童福利院”时称,钱是一个条件,但制度更是一个条件,不拿出国家的规划,项目就批不下来,土地、规划等等都没有办法。

  有钱建财税中心却没有钱建儿童福利院,这个现象确实很反讽,这个问题也很难回答,但不管怎样回答,事实摆在那里——中国2853个县只有64个县城有儿童福利机构,仅占2%。兰考属于98%的范畴,不足为奇,只不过那把“火”把兰考的问题烧出来了而已。退一步说,即使兰考不缺儿童福利院又如何?揭阳市不也有福利院大楼吗?最后不也成为办公楼,并闹出“借孤儿”应付检查的闹剧来。儿童福利院,有与没有之间,有时区别并不大。

  说到底,靠政府建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救济孤儿非上上之选,因为行政与慈善属于不同体系。和其他慈善事业一样,孤儿救助属于爱心事业,必须是那些高尚的、有爱心的、把慈善事业当作人生最大幸福的人参与,才能做好。

  而现有的儿童福利院一般隶属于民政系统,是事业单位,其人员选拔任用一般遵循公务员标准。这意味着,它不可能像社会组织一样,有充足的人员来照料那些孩子。更囿于财政经费有限,就现有的编制,他们再怎么努力,也难以保障所有的孩子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去年7月,聊城市儿童福利院试运行,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现在设备陆续到位,但人手紧张,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小的儿童,几乎需要24小时照料,因此向社会发出求助,希望能有志愿者前去帮忙。聊城儿童福利院就是官办福利院困境的一个缩影。

  放眼世界,儿童福利的事业都不是单靠政府能完成的,而应该是一个多元化参与的事务。一些像袁厉害这样爱心人士组成的社会组织,或许比政府更适合担任儿童福利保障角色,而政府责任就在于培育、壮大这些社会组织,向他们购买相关服务。放手的同时,也对这些社会组织进行绩效评估、行为监督、准入管理,确保福利投入的效率。如斯,哪怕政府不建儿童福利院,公众也不至有怨言。

  再进一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其他国家的实践,所取得的共识是:集中供养的儿童福利院并非理想的救济模式,只有家庭才是儿童成长最好的环境。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并没有大型的、集中供养的孤儿院。当然,这也不代表政府就可以当甩手掌柜,即使是散养,政府也有恤孤的责任。像美国等一些国家,儿童福利制度是一个项目繁多、层次复杂的多元体制。福利项目的内容涵盖收入保障、食品与营养、医疗卫生、教育和住房等领域。其福利形式包括现金、所得税抵免、实物、服务和代金券等等。

  我们始终相信,想把孤儿真正管起来,办法总比困难多。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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