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已于近日“出炉”,首次提出将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并在三年内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此次“出炉”的《控烟规划》由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并负责实施。(12月26日《京华时报》)
我国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之一。2006年初,该《公约》在我国生效。我国承诺2011年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这个承诺显然并未兑现。而且,目前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控烟立法。没有兑现控烟承诺,就是失信于人,现在有了一个控烟“规划”,似乎多少展现了一些控烟的姿态。
不过,这部控烟规划出台并不容易。据悉,控烟“四年规划”由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自2010年4月起草到2012年12月“出炉”,历时30个月。这么多部门花这么长的时间才博弈出台一个“四年规划”,堪称是蜗牛式控烟速度。如果按照这样的速度推进控烟进程,不知道“四年规划”从纸上落实到行动上又需要博弈多长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4年时间已经过去1年,只剩下3年时间了。而目前来看,控烟规划还是宏观内容,是纲领性文件,没有具体的配套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换言之,规划内容要从纸上落实到地上,还需要进一步出台具体而明细的控烟措施,方能进入实质性操作层面,否则,就是纸上愿景。解决控烟难题,眼下有几方面问题急需厘清:
一者,起草控烟规划的8个部门分别负有哪些职责。比如,“制定出台公共场所禁烟法规”,“构建多部门综合控烟政策体系”……这些工作由谁负责,可有具体的时间表?又如,在执法监督方面,投诉举报受理、责任追究制度、禁烟监督检查等工作分别由哪个部门负责。责任部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是否要问责,还是都是未知数。
二者,在控烟措施上,多为号召性的,而非强制性的。比如,在压缩烟叶种植面积问题上,措词上使用了“鼓励”“努力”等;虽有禁止烟草企业冠名等要求,但这些仍然是倡导性内容,烟草企业违反了这些要求,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无罚则又岂能吓唬财大气粗的烟草企业?
三者,某些措施实施的时间过长。比如,烟盒将褪去“美丽外衣”,向“恐怖包装”看齐,有一年的截止时间就足以,有何必要定三年时间?而且三年时间是禁止再印刷“美丽”烟盒,还是以前印刷的也不许使用?语焉不详,给烟草企业留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