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派6人赴澳大利亚参加国际植物学大会,引来质疑如潮。人们的疑问是:参加植物学大会不是科研机构的工作吗,城管去干吗?面对质疑,深圳市城管局科研所所长胡振华作出了详细解释。大意是:深圳市城管局的职能不仅有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还包括园林绿化、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等责任。而深圳市政府是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筹委会,城管局是承办单位,所以城管局派员参加在澳大利亚举行的第18届植物学大会,是正常履行职责。胡振华进一步解释称,人们之所以对“城管出国参加植物学大会”有疑问,是因为对深圳市城管局的具体职能不是特别了解。(9月25日《南方都市报》)
释疑之外,为进一步阐明城管局的具体职责,城管局还特意列出了大部制改革以后城管部门的职能概况,以供市民参考。此外,城管局还公布了植物学大会三份考察报告的名称,并称欢迎市民依法申请索取。应该说,深圳城管局这次的释疑,是比较有诚意的——不仅详细回应了对“城管出国参加植物学大会”本身的质疑,还列出了一些与此相关的衍生信息,这与一些政府部门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表现,形成了鲜明对比。
要不要派6个人?参会的花费合不合理?这些问题,当然需要深圳城管局的进一步释疑,但按照城管局已有的解释,既然园林绿化是城管的职责之一,深圳城管局又是下一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的承办方,派员出国参会,确实属于正常的工作范围,这一点,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接受。对于此次的考察风波,对于深圳城管局而言,其实最值得反思的是,人们为什么会有疑问,进一步说,为什么会对城管局的具体职能不够了解?
人们的疑问,恰恰来自于深圳城管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得远远不够。“园林绿化”是城管职责之一、深圳城管局是下届植物学大会的承办方,这些与“城管出国参加植物学大会”紧密相关的政务信息,为什么在质疑风波形成之前大家都不知道?而大部制改革之后的深圳城管局到底有哪些具体职能,也属于早就应该广而告之的政务信息,为什么也要等到质疑风波之后再由城管局特意列出来?要知道,我们是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知道,这些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是条例明确规定必须公开的,更要知道,信息公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
如果信息公开是常态,诸如“城管局负责园林绿化”这样的信息,人们早就应该知道,城管出国参加植物学大会,也断然不会引发如潮的质疑,更不会令深圳城管局代表的政府公信力陷入危机。现在,虽然深圳城管局作出了详细的释疑,但这种信息公开,却有些被舆论逼出来的味道,是被动的挤牙膏,而不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的主动公开。
之所以要强调政务信息公开,之所以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既是为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也是为了督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但政务信息屡屡被舆论挤牙膏式逼出来的现实,却时刻在提醒我们,政府信息公开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