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治论理:西部县域的幸福路径

时间:2012-09-06 13:01   来源:人民日报

云南省嵩明县县委书记 王春燕

  【对话背景】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在越来越强调幸福体验的当下,是先发展经济,还是坚持民生优先?地处滇中腹地的云南省嵩明县用实际行动作出回答:民生不断改善,才能更加幸福。

  幸福感的核心是人,我们发展的目标是为人民谋利益。不能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才去解决民生问题,而是必须让人民群众同步享受发展的成果。

  民生不断改善 才能更加幸福

  本报评论部:“幸福感”这个词如今越来越频繁地被人们提及,不少城市也明确提出要建设幸福城市。“幸福感”应该如何来衡量呢?

  王春燕: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从物质角度来讲,主要来自社会和个人两个层面。社会层面,就是社会经济要有较快发展,能够为人民群众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个人层面,就是个人享受到了社会为其创造的发展条件,如小孩能够上好学,自己有更好的就业机会,父母有良好的医疗、养老保障,一家人安居乐业。从而,个人能发自内心地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感到高兴,并对未来充满信心。

  作为一个县域的“父母官”,我们必须竭尽所能地为百姓创造幸福,百姓的幸福感不断增强,是我们最大的幸福。

  本报评论部:古话说,“郡县治,天下安”,足见县域的发展和稳定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但要使一县之民普遍有幸福感,却并非易事。嵩明是如何做的呢?

  王春燕:首先,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来夯实。嵩明确立了“生态、富民、强县”的总体奋斗目标,形成了“一城”(昆明空港新城)和“四园区”(杨林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园区、职业教育高校园区)的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十一五”期间,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4%,形成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新格局。

  其次,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提升百姓幸福感的具体抓手来统筹。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园区建设的加快,嵩明也出现了许多失地农民。我们依托园区解决就业,仅杨林工业园区一年就能提供数千个岗位。

  此外,嵩明开通了医药费用“报销直通车”,农民看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2012年的70%,“新农合”参合率达99%;全面开展农村民居防震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工作,为1万余户农村居民撑开了坚固的“防震伞”;公租房建设延伸到工业园区,目前投入使用的公租房为入驻企业解决了1000多名工人的住宿问题。

  人民的利益是幸福感的核心

  本报评论部:地处西部地区,嵩明的财政收入并不宽裕,保民生的资金压力如何化解?

  王春燕:虽然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嵩明发展还不足,但绝不能因为我们发展还不足,就减少民生方面的投入。幸福感的核心是人,我们发展的目标是为人民谋利益。跨越发展不能把历史使命丢掉,不能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才去解决民生问题,而是必须让人民群众同步享受发展的成果。

  嵩明始终强化民生项目资金保障,将民生工程配套资金作为县级财政必保项目,每年随财力的增加,不断增加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重点民生工程落实到位。近年来,嵩明投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再就业和农林水等民生事务的支出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比如教育投入,从2007年开始,嵩明筹集资金近7亿元,完成44所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新建校舍28.7万平方米,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2年。但嵩明县委、县政府至今仍在上个世纪70年代建成的老楼里办公。

  “诗意般地栖息” 提高幸福指数

  本报评论部: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是许多地区面临的艰难抉择。我们注意到,嵩明在确定总体奋斗目标时,把生态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甚至优先于富民。这是如何考虑的?

  王春燕:如今,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吃饱穿暖早已不是幸福感的全部,群众越来越看重良好的生活环境。如果生态环境被破坏,对群众的身体健康就会造成危害,即使有再好的经济、再多的收入,大家也不会觉得幸福。

  嵩明气候温和,山明水秀,是诗意的栖息地。所以,我们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科技、环保,哪怕眼下损失一些大项目,也绝对不上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要为子孙后代留下这青山绿水。

  同时,嵩明全面开展了“森林嵩明”行动计划、城乡园林绿化、环境综合整治和节能减排等重点工作。近年来,嵩明累计完成植树造林1.42万亩、封山育林5.5万亩,启动了废弃铁路和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郊野公园、河滨公园、园博园及县城污水处理厂等相继建成。如今,嵩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民群众既享受到了高品质的城市生活,又没丢惬意的田园风光。每天晚饭后,在城区的各大广场,散步、休闲、打陀螺的市民,那个悠闲惬意。

  尊重群众意愿 群众才更满意

  本报评论部:在社会转型期,许多矛盾集中显现,容易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如何缓解这些社会矛盾?

  王春燕:首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坚持加大政府建设民生工程力度的同时,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形成由“群众说了算,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民生工作良性机制。比如,在农村实行“一事一议”就是很好的方法。

  其次,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去考虑问题,全力提升群众生活指标,增强幸福感。“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同时,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确保年内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万人,实现转移收入1.5亿元;启动3241套保障房建设,为实现嵩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最终标准,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最大责任,围绕“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推动跨越”,实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须强调的是,幸福感其实没有惟一和固定的标准,它也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因此,为百姓创造幸福,让群众的幸福感越来越强,也是永无止境的。(记者 胡洪江整理)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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