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要尊重百姓的生活需求

时间:2012-07-13 13:06   来源:大众日报

  四川大英县日前发布《大英县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方案》,称将拆除包括“县城区内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和主次干道上社区居民等的建(构)筑物(包括商业店铺、办公楼、住宿楼等)”,临街防护栏必须拆,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不过,有网友反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整治活动变成了“一刀切”的拆除防盗网工作。(7月12日《华西都市报》)

  在林林总总走样的城市公共治理举措中,单就具体实施过程而言,四川大英县拆除防盗网的行动并不令人感到诧异。这样的情节其实我们并不感到陌生:首先动员干部和公务员群体,让他们成为防盗网拆除的表率者;其次,拆除行动不可避免地扩大,由“临街必须拆,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演化为“一刀切式”的拆除。

  对居民而言,防盗网其实是居住生活不可或缺的物品。具体说来,防盗网是安全保护的屏障,是钢筋水泥大楼生硬外表的装饰,没有阳台的住户可因此晾晒衣服、摆放花盆、防止小孩和物品坠落等等。总之,防盗网是百姓寻常生活的一部分,是居民“世俗的权利”,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拆除之,无疑将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当然,由于防盗网多是居民自行安装,总体风格上不可能整齐划一,也不是很美观,但对于居民而言,生活便利与安全的需要显然是排在第一位的。

  大英县对一张寻常的防盗网“耿耿于怀”,本质而言仍不过是“权力美学”在作祟。因为城市形象是“看得见的政绩”,许多地方都很重视打造外表靓丽的城市。一栋栋高楼看上去“高大挺拔”,夜晚灯火璀璨,宽阔的马路,两旁绿树遮天,这是许多地方负责同志期望的城市形象。具体到大英县的拆除行动中,当地政府也拿出了整治城市乱象的“宏大理由”,但其行为有着太多的“非正义性”。作为一项牵涉到多数居民的公共决策,拆除防盗网是不是要事先征求公众意见,或者经由听证来决定?对公众意见的忽略,说明管理者没有尊重普通百姓的感受和实际生活需要,如此之下的防盗网拆除行动只会招致怨声一片。

  “一刀切”地拆除防盗网,也“拆除”了市民的生活便利与安全,其中的荒谬之处不难窥见。城市治理必须“民生为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尊重百姓的生活需求其实就是一种“必须”的公共品质。单单追求让一座城市的外墙干净且无障碍物,会埋下不满和轻视的种子,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说到底,城市治理是为了让公众生活更美好,而不是相反。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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