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内可领证”能否改变“证治”症结

时间:2012-06-25 10:4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在中国,谁都领略过证件的威力。有证,走遍天下,无证,寸步难行,这就是“证治”的基本特点。如身份证,它是每个人的合法身份ID,一切公共治理、社会服务和福利保障,都需要这个身份认证媒介。还有些证件,如暂住证,则备受诟病。

  日前,山东出新举措,拟废弃暂住证,规定流动人口3日内可领居住证。山东10月即将实施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可视具体情况申领1年期或者3年期的居住证,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从一证难办到现在的“3日内可领”,这反映了观念进步,是越来越人性化的体现。而从山东这个法规的名称也可看出,“服务”排在“管理”之前,这正是根治以往所有“证治”症结的根本疗法。

  民众办居住证,是为了享有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法律援助、机动车、签证、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权利和实惠。可是,从根本上说,这些服务本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是所有纳税购买了这些公共服务的民众最起码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述各项本该全民共享,权益均沾的,不应以某个证件作为准入门槛,厚此薄彼,区别对待。所有居民享有对等的一视同仁的法定权利,而不是以是否是外来务工身份,作为区分标准,这才是民众尊严的坚实基础。

  有网友曾总结国人一生,发现从出生前准生证,到老无所依领养老金某些地方发明的“未死亡证明”,直至死后火化证、死亡证,至少需要80来个证件。这是“证件中国”的真实写照,是令人惶恐的“证治”。甚至连养个狗,都需数百元的养狗证。一个个证件,加重了民生负荷,也增添了公共管理的手续成本。

  回到“证治”当道的话题上,若所有公共治理,所有行政人员都“唯证是从”,奉行“文牍至上”,那么这样的文牍主义式公共治理和服务,必然效率低下,内耗社会公共资源,而且极易滋生腐败寻租土壤。而时时事事都以甄别证件来维系,也等于时刻提醒着民众,自己必须以证照来显示自己的“等级”,处处受限,自由尊严更是无从谈起。

  这样的“证治”只是想方设法地增强管理功能,同时也大大弱化了服务功能。不管是居住证还是XX证,只有这个证件是为了增加民生福祉,是为了更好服务民众,而不是多一项监控管制的工具,这样的证件才是人性化的,才是民众乐意办的。否则,缺少服务功能的证照,只是“证治”大军中又一争利先锋罢了,民众自然提不起兴趣。(李晓亮)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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