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医药分开”尚有隐忧

时间:2012-08-27 14:14   来源:大众日报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明年,“医药分开”有望在市属22家三级大医院推广,同时还可能扩展至部分二级医院。“医事服务费价格标准,起到了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她表示,试点同时实现了患者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资金能承受的结果,实现了医院从“卖药”向“卖服务”的转换,也能为社会理解和接受。(8月25日《新京报》)

  由于试行“医药分开”的同时将加大财政投入,对于医院来说,这就弥补了药品差价带来的收入损失,减轻了向患者多收费的内在冲动;对于医生来说,“医药分开”后试行医事服务费制度,通过提高医生服务费和医保定额支付,阻止了医生开大处方的原动力;对于患者来说,这些无疑是利好消息,有利于缓解“看病贵”。但是,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实行“医药分开”,患者要想高枕无忧地享受到“平价看病”的利好,尚有三个“隐忧”。

  一忧废除“以药养医”不彻底。从实践经验看,以前的“以药养医”制度存在两种“养”法——“明养”与“暗养”,允许医院药品加成15%销售是“明养”,医生暗拿回扣是“暗养”。“暗养”分为医生从医院开药拿回扣和从社会药店等机构开药拿回扣两种。很显然,实行“医药分开”,只是斩断了医药商—医院—医院药房—医生之间的联系,截断了以往“以药养医”中明补和暗补中的医院开药拿回扣的渠道,但对社会药店等机构的暗养则基本没有影响或制约。也就是说,施行“医药分开”,还没有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患者被开大处方、吃贵药的情况。

  二忧“分解看病”或“一病多医”。在实行“医药分开”后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的基础上,施行医事服务费制度,医生的收入提高了、稳定了,会激励医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但不能忽视的是,现实中一些不良医生为了提高医事服务费收入,采取分解看病,即本来只需要一次诊治就可解决的疾病,却故意以各种理由要求患者分两次或多次来诊治,既不超越总额预付的规定,又可增加医事服务费收入。这样,即使患者有医保报销,也将多付本不该付的医事服务费自付部分,加重了患者负担。

  三忧过度医疗难除。在总额预付的情况下,如果过度医疗及检查不能很好地解决,那么,总额预付不仅不能有效降低患者的负担,而且还可能成为医生和医院坑害患者的“护身符”。因为患者对是否应该检查、该检查到何种程度不清楚,医生就有可能通过“模糊地带”,不该检查的要求检查,不该收费的收了,而且费用比以前更高,这样患者的自付部分也就会增加,不能最大限度地、有效降低患者负担。

  因此,“医药分开”、试行医事服务费制度,只是迈出了缓解群众“看病贵”的有效一步,要让这两项制度真正发挥其初设的功能,就必须堵住制度的本身漏洞和天然硬伤。而如何堵住医院医生院内开方院外买药,“一病多医”、“分解看病”以及过度医疗问题,无疑是紧迫的和必要的,这是对医院、医生职业道德的检验,更考验着监管机构的管理智慧。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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