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iclong
新闻: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政府被曝于2009年下发文件,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61名被判缓刑者重新安排工作,进机关入事业编制。这些人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全部因受贿罪获刑。当地政府回应称,此举有政策依据。
一群贪腐分子,既已被判罪量刑,亦有正式规定出台,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于情于理都无商量的余地,缘何屹立不倒,继享编制内待遇?面对明摆的事实和一片质疑,阜宁县政府居然理直气壮,虽不敢声称照章办事,却直言并未违规。原来是钻了时间差的空子,以2004年为界,拒不按此规定执行。文件明明也补充道,2004年之前的情况参照此法,却被直接无视。总之,千方百计维护这帮前“领导”的利益,人走茶未凉,转身继续品。
有背后同僚的有力支持,一朝上官位,终身享荣华。振振有词的辩解,妄图将荒谬的事实“合法化”,更加令人不齿与愤怒。受贿定罪已然宣判他们没有资格再留在公务员队伍中,对他们的“保障”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是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更损害了社会公正。(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