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道歉制度化值得推广

时间:2012-07-20 10:36   来源:羊城晚报

  一个人做错了事,道个歉,很平常;一级政府或部门做错了事,却很少见到公开道歉。报载,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市依法治市办等单位日前所做的课题报告提议“建立政府失信行为致歉制度”,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对其重大失信行为,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并将此制度常态化,以加快诚信政府建设。

  道歉,确实让人感到尴尬、难堪、被动和不好意思。尤其是让政府形成“制度化道歉”,错了,就须向公众认错,做到这一步,真的要承受巨大的“形象压力”,甚至会受到行政批评和公共问责。

  但这仅是硬币的一面,在另一面,当政府能对自己的错误主动说“我错了”的时候,其道歉的态度越诚恳、主动、豁达,就越能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其一,给公众树立一种有错就改的精神正能量,而不是犯了错误,蓄意掩饰、弄虚作假,这样,就能让豁达人格和真诚品质得到积极引领。其二,体现出实事求是的负责精神,只有敢于道歉、不惧道歉,道歉者才能将其不足、“痛心疾首的教训”,化为下阶段的动力,有助于未来工作的拓展。其三,道歉更会对公务人员形成一种“压力和形象倒逼”,迫使公务员更加严谨自律。其四,也是对行政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敬畏和服膺。政府不是“神”,只要工作,总会出现失误,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错,更无所谓改错。

  一个小道歉,做好了,真的就能塑造出种种正效应。

  尤需强调的是,现在进入了网络社会、大众麦克风时代,信息传播力非常强大,几乎到了无缝不入的程度,公众多是“顺风耳”、“千里眼”,以控制舆论回避错误和负面消息,注定会更为被动。与其等待亡羊补牢,何不主动积极一点、该道歉时就道歉呢?正如有论者所言:“政府失信后主动致歉,不会自降形象,失去信用,反而会在人民群众心中加分。因为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政府不主动认错,人民群众也会知道。”珠海率先探索制度化道歉,这是一种“观念先行”,更是一种值得欣赏的改革勇气。

  有理由相信,有了“政府失信行为致歉制度”,政府善于、勇于在错误中汲取营养,政府的公信力、亲和力以及为民服务的坦荡胸怀,都能得到更大幅度的提升。(刘克梅)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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