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离“消费者”有多远

时间:2012-05-16 14:17   来源:钱江晚报

  近日召开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会议”上,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王锡锌直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4周年“雷声大雨点小”,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尚待改进。

  “财政预决算公开,是明确写进法律的规定,但现在没一个地方政府做到,而且还没有任何人担责,没有任何人感到不好意思。”

  从专家们的调查中,公众发现不少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依然原地踏步。“省强部弱”的局面依然改观不大。虽然经过“李燕们”三番五次地推动,但是此次部级单位及格率仅仅20.9%。相反各省因为相互较劲,比学赶超,及格率均超过66%。因此有学者感叹,中央政府在上面推动,但往往会出现“灯下黑”。

  其实当下政府信息公开完成率不足两成,仅仅归结为“灯下黑”不足以解释,问题在于有更大面积的“灯外黑”。报告显示,省级往下,政府信息公开落实程度递减,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得分非常低。但从信息的直接需求来讲,基层的民众对于当地政府的信息需求是最直接的,需求也最强烈。也就是说,直接面对信息消费者的基层政府更是捂着盖子执政。

  近年来,海南、青海、内蒙古等省区频频出现“零申请现象”,这和基层政府长期习惯于“站在黑处”有直接关系。强大的行政惯性让不少的官员仍然坚持传统的“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态度,结果是“重要的都是不公开的,公开的都是不重要的”。信息公开更多依赖于政府主动释放信息,但问题在于政府掌握了太多主动权,有时候变成了信息的施舍。基层政府并没有在现代社会中摆正自己的位置,转变为社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商”的角色。换句话说,何谓纳税人权利,何谓政府信息的“消费者权利”,对许多政府官员来说,目前还仍然是处于“蒙蔽”和“混沌”之中。

  顾客是上帝,作为信息消费者的公众同样应该是政府部门的上帝。王锡锌说:“信息公开的质量如何,最终要靠信息的消费者,也就是公众来评价”。阳光政府时代,向前迈一步,离上帝便近一步;向后退一步,只能离魔鬼更近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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