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州春江镇将启动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但在拆迁补偿未通知前,拆迁户们收到一封意见书。意见书称,若拆迁户愿意,政府可代管拆迁款,利息为银行两倍。该镇书记称,很多人不懂怎么使用拆迁款,更有人去非法投资甚至赌博。他还说,钱不会用来投资,全部存银行。(5月8日《扬子晚报》)
自愿原则、两倍利息、保值增值,乍一看这些令人目眩的承诺,当真觉得镇政府做了件大好事。可发热的头脑一旦冷静下来,便会发现其中的玄机并不简单。对当地百姓,应该奉劝一句,代管有风险,签字须谨慎。对当地镇政府,也有一言相劝,干点该干的,切莫乱作为。
镇政府官员虽然舌灿莲花,许下了美好期许,可嘴上动听并不代表就一定能够兑现承诺。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借钱,并许下高额利息的回馈承诺,他应该有自认可靠的投资渠道,或者做生意或者炒股票,反正不会让钞票睡大觉。总之,钱生了钱才能做到高额回馈,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但春江镇镇书记的一番话却让人不免有点凌乱:钱不会用来投资,全部存银行。乖乖,把钱存进银行却按照银行双倍利息回馈百姓,镇政府真够冤大头的。当然,只要不是天真得接近白痴的人都明白,这是玩笑话。普通人讲究无利不起早,政府行为也讲求投入和产出,钱收上来,自然要去能生钱的地方,否则拿什么支付双倍利息。如此,问题就来了,镇政府能够保证稳赚不赔吗,假如赔了老百姓咋办?
应当看到,镇政府的设想是好的。如同乞丐突然遇到金山一般,贫穷家庭拿到巨额拆迁款后不知该咋花的先例不是没有,大肆挥霍者有之,沉溺赌博者亦有之,如果能够收集上来,投到可靠的渠道未尝不是件好事。但是,政府毕竟不是投资公司,形象考虑是必须大于盈利冲动的,正如先前忧虑的那样,任何一项投资都有赔本的可能,假如投资公司赔了,那是企业行为,把钱交给他们的散户只会怨自己看走了眼;假如镇政府把收集上来的钱赔没了,那可是政府行为,老百姓必定会怨声载道并成天堵在镇政府门口要钱。不还钱,肯定不对,但如果拿财政还这个钱,显然又没道理,纳税人没有为之埋单的义务。到那个时候,就真是自己挖坑自己跳了。
政府部门必须得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否则,即使是好心之举也可能办坏事,被骂“乱作为”。像春江镇政府,如果真担心老百姓拿到拆迁款后会乱花,完全可以雇专业理财人士来开讲座,教导大家怎样正确支配手中的闲钱,这才是真正的服务型管理思维。那种干脆自己代管的办法,其实说到底不过是“家长式”的管理思维,这是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的,也是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要求背道而驰的,理当予以摒弃。
老百姓不是小孩子,拆迁款也不是压岁钱,“代管”还是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