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建一个万亩森林公园,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近日将启动对工程附近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让拆迁户们意外的是,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他们,却首先收到了一封《关于“自愿有偿延期支付拆迁补差款和自愿有偿提前交纳增购房款”的征求意见书》。政府表示如果老百姓愿意,可以为他们代管这笔钱,其间的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5月8日《扬子晚报》)
由于拆迁补偿款数额巨大,怕老百姓不懂投资或者肆意挥霍,常州新北区春江镇政府决定在老百姓自愿的情况下帮其代管拆迁补偿款,并且承诺期间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春江镇政府如此为民着想,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春江镇政府党委书记宋建伟表示这笔钱“肯定是放到银行,绝对不会用来投资”。这令人颇为不解。既然是存入银行,为什么会向老百姓承诺期间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而宋建伟利息补偿由财政出的说法更是经不住推敲,因为地方财政原本就没这方面的安排。难道春江镇的领导们会为多给老百姓点利息而甘愿冒违法违规的风险去挪用财政资金?
春江镇政府既然有了代管拆迁补偿款的打算,那么就必然早已对这笔款项如何获取收益和收益的多少心中有数。否则,镇政府怎么会信心满满地向百姓承诺给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的利息。如果真像春江镇政府党委书记所说的那样“这个理财计划还是个设想”,那么笔者有理由为那些已经同意代管补偿款的村民担心。试想,一个连理财计划都没有的代管者又如何能够帮助村民理好财呢?
其实,无论是政府代管还是政府借贷,政府都有责任向村民解释清楚以下几点问题:一、这笔钱将被用于何处,如何获取收益;二、这笔钱在投资过程中一旦出现风险,风险如何分担;三、这笔钱的收益如何分配,政府的收益将会被用于何处;四、老百姓通过什么渠道能够清楚地知道这笔钱的具体动向以便进行监督。
正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春江镇政府代管村民拆迁补偿款必然有自己的打算。只要是不违法违规、一心一意为老百姓谋福祉,春江镇政府就无需遮遮掩掩。而现在,春江镇政府党委书记对相关问题的回应如此闪烁其词、不合常理,反倒增加了人们的疑惑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