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官集体丢证仅仅是粗心吗

时间:2012-04-28 13:22   来源:钱江晚报

  4月20日,黄石某论坛一网友发帖惊爆:黄石地税局百余税官遗失检查证。根据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楚天都市报的记者查看黄石一家纸媒4月20日的报纸,在上面果真找到了“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记者留意到,遗失声明中,将姓名和证件编号一一公开,共排了满满141人,最后写有几个大字:“特此声明作废”。而且,记者还发现,其中有一些连号的税务检查证。

  在遗失启事的历史上,这样的声明恐怕绝无仅有,百余税官遗失检查证,感觉地税局刚进了小偷一样。这些证到哪里去了,一种可能是真丢了,但丢了这么多,就有点蹊跷了,黄石地税局一共也就800多职工,仅有从事一线征管工作和机关征管科的工作人员才持有此证,就算一两个粗心大意把证件弄丢了,也不太可能遗失了141份证件吧。还有一种可能是找不到了,随地乱放,结果落在哪个角落自己都不知道。

  这似乎都只能说明这个证不重要,可有可无的东西才会乱扔,不受重视才会轻易丢掉,要是张超市购物卡,你看会不会有那么多人乱丢。

  问题是,这个证其实相当重要。税务检查证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的证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的法定专用凭证。没有证件,怎么上岗?没有证件,你怎么来证明自己?这么多人丢掉证明,地税局还怎么开展正常的监管工作?按理说,公权力来自于授权,而证件是唯一合法的凭证,没有证件也就没有了合法的权力,就不能以税务人员的身份出去检查,没有证明,人家就可以质疑你检查的合法性,就有理由怀疑,你是否就代表了国家行为,这多误事啊。

  这个事情极有可能就是有些人出门检查是从来不带证件的。也就是说黄石地税局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至少有141名税务检查人员是在无证上岗,这算失职呢还是算违法?往小里说,这是粗心大意不注重形象,往大了说,就是不依法从事税收监管工作。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老百姓从来不看证,或者提出要求看了也被忽视了。老百姓不看证是可以理解的,从来只见检查的人要求看被检查的人的证件,还真没几个有胆量主动要求看检查人的证件的。你要是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人家会拿奇怪的眼神看你,也可能会给你几个白眼,当你不自量力。更重要的是,你要求看我的证,也就意味着你也享有检查我的权利,这滋味多难受。检查人员难受,试想你会好受吗,估计没几个小商小贩敢犯这个傻。

  所以,丢个证件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这么多年来,丢了这么多证件,黄石地税局却一点都不着急,就变得很好理解了。反正有证没证一样收税、一样检查,你敢说个不字吗?

  既然用不上证件,那还有什么必要换证呢?在报纸上登启事要花钱,重新制作又得花钱。税收工作都是锱铢必较的,到花的时候,能不能也锱铢必较一下?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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