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咋成“扶强不扶弱”

时间:2012-04-25 08:31   来源:法制日报

  广东省大埔县高陂镇渡头村每年可获得100多万元扶贫资金,可渡头村的扶贫质量并没提高。村里何阿婆全家8口人挤在随时可能倒塌的泥房里,每次反映问题都没有下文。而村里一项扶贫项目被交给了村支书的儿子,这让村民产生不少质疑(4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扶贫在基层“扶强不扶弱”,甚至成了被分食的“唐僧肉”,不但损失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更伤害了社会公平。依我有限的阅历来看,打“扶贫款”主意的人不在少数。在本地甚至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很多扶贫项目其实就是一个花架子,甚至是“借用马甲”。比如,原本是属于私人的养猪场,因为套上“扶贫项目”的马甲,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获得项目资金扶持。业主除了获得少数补助外,大量的经费被套用,及至被小团体瓜分装进了个人腰包。现实问题的严重程度,远远比账面上的数据更可怕。 

  造成如此状况固有客观原因,但监管不力、制度缺失却是主要原因。一方面,扶贫项目大多采取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我发展”,但如何管理政府自身的行为,却是一个难题;另一方面,扶贫项目的隐蔽化以及项目实施的科学考评的不到位,也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以广东省大埔县高陂镇渡头村为例,若是扶贫项目得到了严格的监管,有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村长的儿子又怎么会成为扶贫对象,弄虚作假的“借牛拍照”又如何能够通过验收。 

  从项目申请、论证和实施,应当经过多个把关环节,何以没有发挥作用?监管乏力值得拷问。扶贫项目弄虚作假,监管不能缺位,并且要全程跟踪。首先应严把对象审核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扶贫项目对象;其次严把资金审批关。经初审、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审、专家组评审,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后公示,确保专项资金申报的真实性;再次严把绩效评价关。采取自评、实地考评、专家组综合评审等办法,对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同时,审计部门应进行专项审计;最后要严把责任追究关。对申报不实,伪造票据,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厉处罚,以彰显法律尊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秩序。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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