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是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陕西省被列入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单位的10个省级部门,悄然在各自网站上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据悉,这是国家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后,陕西省继北京市在全国成为第二个公开省级部门“三公”经费的省市。(8月7日中国政府网)
中央部门晒“三公”收尾之际,公众曾对地方公开“三公”数据,寄予厚望。这是因为,地方的行政开支,跟公众的距离更近一些。有人曾经以为,地方的公开,应能在一定程度上相较于中央部门的公开,更规范更细化。但陕西省“试点”的做法,可能让公众的厚望沦为失望。
继北京市之后,陕西成为全国第二个晒“三公”的省份。这是应该肯定的。但其“试点”——选择在周末“悄然”公开,选择10个省级部门,2—3年内公开所有省级部门预算——这样的“试点”,除了体现慎重公开之外,恐怕还有一个“试探”的考量。周末“悄然”公开的用意,显然是避开关注;“2—3年内”时间表的设定与10个试点部门的选择,其实就是在晒与不晒之间,划出了一个相对宽阔的“缓冲地带”。这怎么看这试点都疑似“试探”——试探公众的反应,试探公权的坦诚,抑或干脆就是“避风头”之举?
事实上,陕西已经公布了2010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数据:支出合计为7.27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29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4.93亿元,公务接待费2.05亿元。这个数据,不过就是各部门数据的汇总。对部门而言,只要把汇总前的数据按照一定的口径、标准细化,在网上一挂,就可以了。我不知道,这么一个并不复杂,也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活儿,有什么好“试点”的。这么做,其实就是有意识撩拨公众“联想”的神经。
笔者以为,作为“全国第二”,陕西晒“三公”的所谓试点,可能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难保尚未接棒的地方,不向陕西“看齐”,纷纷搞起这样的试点,都把时间表限定在“2—3年内”。果如此,风生水起的晒“三公”,其实际效果不是打折扣,而是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