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公开迈出第一步之后

时间:2011-08-01 15:01   来源:解放日报

  近期以来,围绕“三公”公开,人民网特地制作了一个《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时间排行榜》,引来无数公众每天“看榜”。更有人每天通过微博转发“三公”公开的最新情况,一时间,“围观三公”成为各大网站热门话题。尽管公众对此有着这样那样的评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三公”公开是政府改革迈出的可喜一步,其正面意义不容低估。

  事实上,中央部门的首次“三公”公开,有着不少亮点:科技部的“先行一步”、审计署的“精细数据”、农业部的“人均项目”等,都值得给予掌声。尤其是商务部,针对“因公出国经费比例过高”的媒体评论,新闻发言人第二天便作出了正面回应……

  然而,毕竟是第一次,各部门“三公”公开的表现参差不齐。除科技部率先公开外,其余部门多未能在要求的6月底前准时公开。而面对公众的“千呼万唤”,一些部门的“姗姗来迟”:有的在周末公开,有的临近下班、甚至是在晚上公开;即便是公开的“三公”经费,许多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账单”不够精细,让人难以看懂。更为关键的是,时至今日,公开时限已过去20多天,却仍有十几个部门未公开。

  “三公”公开,目的是为了挤掉政府“三公”消费中的水分、发现“三公”消费漏洞,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效能。笔者以为,“三公”公开,除了政府行政主导外,还应在法治上不断完善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比如,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已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三公”经费是财政预决算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开是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因此依照人大的监督职责,在促进“三公”公开这一问题上,人大可依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再比如,不少专家指出此轮“三公”公开,还存在公开格式、口径、表述等“各说各话”的某些遗憾。因此,还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统计公开制度,以保证下一轮公开时,各部门有章可循。

  “三公”公开的大门已经打开,我们从中还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信号:“三公”公开,是控制行政支出的第一步;“三公”公开,还走出了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一步。

  尽管已经超时限,但广大公众依然期待,中央部门的“三公”公开能尽快“收官”。而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地方政府将接过“三公”公开的“接力棒”。继北京率先公开之后,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也将在年内陆续公开“三公”经费。我们期待着更多地方的“三公”公开能在促进降低行政成本、回应群众关切方面发挥良性而积极的作用。(陆一波)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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