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元起征点”体现民意含量

时间:2011-07-04 14:00   来源:羊城晚报
  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9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让人惊喜的消息,这是一个尊重民意的决定。几天前,有关部门提交的个税修正案二审草案,仍维持一审草案3000元起征点不变,只是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对此,各界失望之余,恐怕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最终通过的修正案将“锁定”3000元,没想到,起征点最终被确定为3500元,这让人惊喜。在3000元的基础上提高500元,幅度虽然不大,但它所蕴含的象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民意被尊重,人们提交的意见管用,不会提了白提。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为“征求社会意见”和“开门立法”树立了标杆。之所以说是“再次”,因为这次个税法修订几乎重复了去年车船税法立法的过程:首先是开通网上渠道以便民众提交意见;然后将征求的社会意见梳理得条分缕析,原汁原味地公之于众;最后是吸纳民意,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于是,这两项修法都具有了较高的“民意含量”。

  我们知道,对于个税法修订,处于不同位置的人有不同意见,这很正常。一般老百姓当然希望进一步降低税赋,但出于各种考虑,有关部门并不希望一下子减税太多。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的过程,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个排除各种阻力的过程,这需要决心、勇气和耐心,需要有为民众代言的责任感。由于媒体报道不多,我们不知道在个税起征点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员作出了怎样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车船税立法还是个税修法,他们都在积极履行责任和使命———相比个税起征点提高500元,这一点无疑更加令人欣慰。

  当此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在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时说过的一句话又在人们耳边回响:“老百姓纳税够多了,我们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怎么鼓励消费、拉动内需又给老百姓减税,这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眼下,无论是立法还是政府重要决策,征求社会意见的程序基本上有了,但怎样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还缺少相应的规范,有些地方、有些时候做得并不好。希望个税法修正案“征求社会意见”的标杆,能够提供某些启示。(晏扬)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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