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五百元,意义不一般

时间:2011-07-01 13:37   来源:钱江晚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最终提至3500元,为围绕其上的争论画上了休止符。一切都尘埃落定,相较于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7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确定的3000元,这样的结局虽然多少有点儿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此次个税调整一开始就贴上了“开门立法”的标签,征集来的民意更是“多达23万多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总和”,如果如此广泛的民众参与都不能引起立法者足够的重视,如果这么强劲的呼声都不能撬动立法的杠杆,如果这么汹涌的民意都不能对国家决策产生应有的影响,那不仅是对民众感情的伤害,更是国家公信力的损失。从这个角度说,500元的数额变动,与其说是个税起征点数量的简单增加,不如说是民意在博弈中力量的展现和国家决策对民意的尊重。

  诚然,哪怕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了3500元,依然还会有些许的遗憾。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个税修订案无论是扣除额提高还是级距缩小,都只是技术层面的“小修小补”,距离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 更别说和民众最希望的那样,放弃全国“一刀切”的做法,建立一个动态的个税调整机制并与物价涨幅挂钩了。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抹杀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积极意义,尽管上调500元幅度不大,但是这500元背后的民意却很有分量,它所透露出的打破民意与立法壁垒的希望,尤其值得我们重视。

  “庙堂”与“江湖”的互动,民意与公权的博弈,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诠释民主立法的内涵。收集民意的过程就是引导民众参与的过程,也是唤醒公民意识的过程。让民意得到应有的尊重,让立法的过程更加透明,让法律最大限度地容纳民意、展现民意,这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常态。而立法者以更大的谦恭从更广层面、更深层次展现对民意的尊重,这同样是民主社会的应有之义。所以,毫不客气地说,整个个税起征点讨论过程中留下的经验遗产值得深思和借鉴。

  充分尊重民意应当成为国家决策的基石。让这样的公开博弈成为立法的常态,让国家决策更加广泛地吸纳民意,这不仅是民众的要求,更是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能以此为开端,彻底拉开中国“开门立法”的大幕,那将是我们最大的收获,诚如是,则国民幸甚,法治幸甚。(温国鹏)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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