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工资改革,人人都感兴趣,因为它牵涉到钱包的丰腴度。我们现在要谈的,不是此前被提及多次的《工资条例》或“工资倍增计划”,而是一个面向特定人群的工资改革问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这仍然是一个有着广泛关注度的热门话题,因为这一政策指涉的群体,仍然是众多的:在两年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新政首次闯入公众视野,引起强烈关注。当时,对于事业单位从业人数,就颇有争议。可以确定的是,关涉数千万从业者的工资政策一旦推行,牵涉的利益博弈,不是某个小范围的薪资调整所能比拟的。这也是两年来,新政推行尤为审慎的重要因素。
而根据以往经验,任何公共政策,特别是与大多数人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如果在施行前没有征求广大的民意,利益博弈不充分就匆匆上马,则该项政策或改革,可能遭遇现实阻力。要减小阻力,就要集纳民意,就要让各方利益诉求得到一个相对公平公开公正的博弈平台。
最新消息是,近期这项改革有望得到大力推进。据了解,日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刚刚完成了一份针对全国绩效工资改革的报告。这份报告已经呈送给人社部,具体政策措施不久或将出台。
希望这次相关绩效改革不再难产。这个前提,是我们对“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一个社会范围内的底线共识,只有凝聚了更多共识,改革才能渐入佳境,并取得预期效果。这个共识其实很简单,只要分解一下这个词组就能完成——什么是“事业单位”,如何算“绩效”,怎样“改革”?
从目前的法规定义看,事业单位多是指那些为了公共利益,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技文卫方面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绩效工资”的概念直到2006年才首次出现在相关公共政策体系。可5年来,绩效改革进展滞缓。
绩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绩效概念提了5年,绩效工资改革也已在舆论层面反复探讨了两年,仍难有寸进,会挫伤改革积极性。
这虽是一个特定群体的工资改革,但是纳入宏观语境,依然属于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一部分。所以,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必须实现公平和效率的比翼齐飞。奖优罚劣、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市场化考核原则,是真正的绩效。
同时,必须坚守公益的教育卫生系统,则要以公益性为服务的第一要务,不能在“绩效考核”下,一手享着政策(财政)的利,一手赚着市场的钱。
只有剔除了这些因素,在单纯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里,施行真正“市场化”的绩效考核,才能提升从业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绩效改革的曙光,才能刺透体制幕遮,真正照亮人心。(李晓亮)
[责任编辑:张洁]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