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社会事业发展

时间:2011-04-15 13:49   来源:长江日报

  据权威消息,中央已经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特殊产物,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继实施,事业单位被视为传统经济体制的最后“堡垒”。在前两次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规模一度扩大,成为改革的“缓冲带”,今天着手改革事业单位因而面临空前的难度。

  自党的十四大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已历经19年,这期间在人事聘用、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方面做了许多尝试与探索,并于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的确定,或标志着事业单位全面改革的大幕拉开。

  就目前的已知信息来看,改革力图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此次分类改革亦是以此为主导理念。可以预见的是,由于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改革意味着权力的重新配置,已经形成的利益集团可能会在改革中扮演拖延阻滞的角色。

  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涵盖教科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已不足以满足对应领域的需求,学术腐败、看病难等民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都指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的紧迫性正在于此。国家高层的判断也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

  应当承认,事业单位一度作为社会管理机构,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发挥了历史作用。然而,随着传统经济体制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事业单位夹在市场、社会、政府三者中间,所处位置极为尴尬。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需求并不旺盛,结构缺陷尚未显露。当经济蓬勃而起,一方面会出现社会需求的自然性膨胀,另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社会事业辅之,事业单位非但不能独立承担全部社会事业,反会凸显结构缺陷,不利于社会事业发展。分类改革是通过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让承担行政职能的向行政机构转化,从事生产活动的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则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也就是说,一些事业单位要变成真正的社会服务机构,一些诸如图书馆之类的公益性事业应该由国家主办,作为公共服务免费提供给公众,生产经营性的一些事业单位则进行市场化改革。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在权责划分上不制造模糊地带。

  社会事业的发展不应再由政府“大包大揽”起来,应该顺时而变、顺势而为。十六大提出要鼓励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显示了对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切以及思路调整,因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被视为开放社会事业发展。(付小为)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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