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22万条意见会招致公众对个税的更大不满

时间:2011-05-23 14:11   来源:红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21日在“2011陆家嘴论坛”专题会场上表示,个税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其中未考虑差异化的问题。(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而据5月18日的《新京报》报道,针对个税起征点该不该再提高等问题,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10余位专家发表意见。来自中国人大网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在网上征集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参加座谈会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虽然网上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但网上提意见的人数相对于纳税人属于少数,不能代表所有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意见。同时,要求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
  
  将两条消息联系起来看,二者显然是有因果关联的。换言之,正是有了“22万条意见不能代表所有工薪所得纳税人意见”之说的起因,才有了“未考虑差异化问题”的结果。
  
  意见本身是否合理与是否可以代表民意显然是两码事,前者可以选择性采纳,后者则必须充分尊重,而不能以“22万条意见不能代表所有工薪所得纳税人意见”否定前者。按照“22万条意见不能代表所有工薪所得纳税人意见”之说,是不是需要来个“全民公决”才算代表?
 
  怠慢22万条意见,只会招致公众对个税草案更多的不满。个税草案征求意见之所以能够超过22万条,创人大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一则说明人大征求意见之举深得民心,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热情高涨;再者说明人大征求意见之举公信力高,公众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受到重视有信心;此外还说明公众对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意见较多。不客气地说,从“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和“网上提意见不能代表所有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意见”背后,我看到的是相关官员对民意的轻慢甚至漠视。不禁要问,既然提了白提说了白说,下次谁还相信这种意见征求?毫无疑问,怠慢22万条意见,只会损伤立法公信力、挫伤公众积极性、降低立法民意度。
 
  其实,即使不采纳22万条意见,也应当给出个正当理由和可信解释,而不是虚与委蛇大而化之。在我看来,所谓“要求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之说也是差强人意,因为对22万个意见人而言,他们压根无法掌握宏观权威的数据,更多的只是亲身经历。比如,由于国内地区发展差异较大,东中西部居民的诉求不尽相同。有人称之为“西部叫好、东部叫苦”,要求个税改革“不能一刀切、需有所区别”的声音很多。稍具税收常识者都明白,个税改革成功与否的检验标准,在于能否实现“调节个人收入,缩小分配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换言之,假如非要拿数据说话,主要看其降低了多少基尼系数而不是其他,风马牛不相及的“一年可减收1200亿元”又能说明什么呢?其“数据支撑”的科学性和支撑力又有多大呢?

  个人所得税作为关乎全民利益调整的民生税种,其改革显然非一两次修补就可以担当。在现时基尼系数高企、两级分化恶化的大背景下,还有诸多比起征点等更重要更关键的难题亟待排解。但既然开门立法征求意见,就应当善始善终而不是虎头蛇尾,至少要将22万条意见涉及的问题大类,采纳与不采纳的数量及其理由向公众交代,显示征求意见方的诚意和对意见的尊重。轻慢22万条意见只会招致更迅猛的民意反弹。(陈庆贵)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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