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接连发生精神病患暴力事件,如何建立和完善精神病患监管和救治体系,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日前,北京市卫生部门透露,针对精神病人中途康复机构缺失,相关部门拟对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出台专门的服务、管理方案。
对于精神病患的监管和救治,社区康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从医学上说,一些精神疾病是可以治愈的,但很多人在长期住院治疗后,往往感到很难重新融入社会。
大部分人认为,一旦得了精神病,送到精神病医院封闭治疗就是最好的办法。其实不然,除了在急性期或患有重型精神病的病人外,在精神病社区康复中心进行治疗,对患者的康复,以及日后能否重新融入社会都有着更积极的作用。
上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众多治疗药物的问世和社区康复中心的逐步完善,为了帮助精神病患重返社会,西方一些国家兴起了“去机构化”之风,发挥社区作用,使精神病患能够在社区得到基本的康复、生活和工作。其中,法国法律规定,所有2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提供6%以上的岗位给残疾人(包含精神病人),否则必须缴纳相应的罚款。
我国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精神病社区康复治疗给患者和家属减少了经济和精神压力,同时也减少了重性精神病患的肇祸滋事行为。对于病情较轻的患者还可以对他们进行培训,制作一些手工艺品等,在益智益脑的同时赚取一些收入,使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此外,如果病患日常生活都在社区,一旦有突发事件,也有特定的危机干预团队及时给予帮助,从而遏制事情的进一步恶化。
据统计,目前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超过1600万人,包括精神分裂症和偏执症等。精神疾病的治疗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度过急性期的患者应该可以回到社区继续进行治疗。目前从社区确诊到医院治疗、再回到社区的完整救治体系并不健全,社区治疗条件还不成熟。
近年来,尽管我国已努力扩大医保覆盖范围,但这些措施仍远远不够。比如,在北京,大约仅有10%的精神病患能够得到门诊治疗。究其原因,或者是因为负担不起相关费用,或者因为医院收治能力有限,大部分的精神病人主要由家人看护。
我国在精神病社区康复治疗上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除了靠政府和残联拨款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社区公益服务。通过汇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鼓励发展较好的企业或个人组建公益性服务组织,推动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的发展,从而更好地落实和加强精神病社区康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