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套保障房闲置,责在谁人?

时间:2013-08-06 10:30   来源:东方网

  山东省审计机关最近对全省15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及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山东省有9个市、40个县的1.29万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8月5日新华网)

  诗人杜甫当年在凄风苦雨、屋露床湿的秋夜,由个人的遭际想到了天下不能安居的穷苦的士民,不禁慨然吟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抒发了他同情人民的高尚情怀和希冀寒士得其住所的美好愿望。然而现时有些城镇虽然已建起“广厦千万间”,但是当地住房困难的草民却仍因不能入住而难展“欢颜”。

  保障性住房就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如果盖好了保障房,却让它大量闲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仍然住不进去,那这样的保障房盖它还有什么意义呢?据官方透露,山东一些城镇的保障房之所以处于闲置状态,一是因为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二是因为当地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如果仅仅因此而致使盖好的保障房可望而不可住的话,那当地政府确实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保障房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我们不能只考虑如何把困难群众“装”进去,更应在设计与规划上体现出尽可能多的人性化的考量。如果仅是在“城边子”建起几栋孤立的保障房高楼,既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也缺乏完善的公共服务,那么,这样的保障房让老百姓怎么生活呢?难道就因为入住的对象是住房困难的家庭,就该受到“下等人”的对待吗?实际上,在保障房的规划与设计之初,就应该全面考虑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公共服务的完善,以使住房困难的家庭既能住得进去,又能生活得方便。如此,才不违当初兴建保障房的初衷,才能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安居的幸福和快乐,才不负人民对政府的期望。

  至于有些城镇因为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而挡住了许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入住,作为当地政府就应认真反思自己所定“准入门槛”的高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如果“准入门槛”的高度高到许多住房困难家庭都跨越不过去、以至导致建起的保障房大量闲置的后果,政府就应该及时地客观地做些政策上的调整和标准上的重新划定。否则,被挡在“门槛”外面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就得不到实际的改善,政府投入的大量资金就见不到任何社会效益。结果就会把一个好端端的民生工程弄成一个令人唾弃的作秀工程,既惹得老百姓怨,也丢了政府的脸。

  保障房要真正起到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作用,1.29万套保障性住房可以安置12,900个住房困难的家庭,岂可坐视其再闲置下去?所以,当地政府应该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采取措施,调整政策,让当地住房困难的家庭早日入住闲置的保障房,就此一举即可“大庇万家草民俱欢颜”。 

编辑:顾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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