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假穷人抢了保障房的“奶酪”

时间:2011-07-06 14:30   来源:大连日报
  日前,审计署的一份审计报告指出,从已审计的8个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看,这些地区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但却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还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这让公众舆论很受伤。

  一段时间来,骗租骗购保障房的丑闻不断,审计署的报告不过是再次揭开了冰山一角:从开高档汽车住经济适用房到“六连号”事件,再到浙江苍南县按照“权力优先”分配保障房……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 既是平抑房价、纾解社会问题的利器,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政治问题,它比保障房建设的融资、用地等问题更重要。即使我们不愁建保障房的钱了,可以实现开建1000万套保障房目标,如果不能公平分配,建设保障房的预期效果将大打折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还是老大难。更严重的是,保障房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假穷人,是公共资源的浪费,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让党和政府的政策性关爱被异化,让制度设计的善意被假穷人所亵渎,令广大中低收入的百姓寒心,对社会的公平正义将造成重大伤害。如果说保障房建设的成功,有赖于资金、土地的支持,那么,对保障房挑战最大也最可能引发社会不满的,是其分配能否做到公平公正。

  公平分配保障房就真那么难吗?

  应当说,在保障房分配方面,我们不缺严格的政策规定和操作要求。制度层面相对比较完善,实际操作层面,也具备了公平分配的条件。既然如此,何以频频发生骗租骗购保障房的丑闻?根本原因是,缺少法律层面的制约和惩罚措施,违规成本太低。假穷人东窗事发,至多罚款、退房了事,因而,不骗白不骗,被识破了也不伤筋动骨。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失职,甚至权力寻租,也不会被严格追究受到制裁。于是,所谓的公示、审批等制度形同虚设……如果依法加大保障房分配不公所发生的违规成本,假穷人骗租骗购保障房就得掂量掂量,监管部门及其人员也不敢掉以轻心,更不敢权力寻租搞腐败。很清楚,我们亟需建立骗租骗购保障房的责任追究、处罚的制度,加重骗租骗购保障房的成本付出,让假穷人骗租骗购保障房付出惨重代价,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再也不敢骗;让监管失职者承担起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起到威慑与遏制作用。(于文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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