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福利分房”借“保障”的壳上市
时间:2011-06-13 14:24 来源:齐鲁晚报
离北京海淀区清华园不到2公里的东升乡八家村的清华大学教职工住宅项目正在施工。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此前曾宣布,清华将在百年校庆后给教师大规模分房,教师将以市场价的1/3-1/2购买这些住房。其中,首批1000套已建成将分给教师,另外还有近5000套的建房计划。专家估算,这6000套房让清华教职员工省下120个亿。专家认为,这是“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据6月12日《东方早报》)
120亿元的福利,这不啻一个天文数字!这么多的福利是从哪里来的?天上掉下来的吗?当然不是。不难看出,这6000套房子的成本之所以那么低,主要是因为土地是政府划拨的,清华只需付出拆迁的成本。也就是说,这巨大的福利,在征地之前是属于八家村集体的,征地之后是属于全民的。但,政府却把它给了清华。
那么,这6000套房子属于什么性质?说它是“福利房”,清华肯定不承认。但说它不是商品房,肯定不会有人否认,因为它的售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而且只有清华的教职工才有资格购买。可能性最大的,是被归入了保障性住房的范畴,因为它的用地就是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操作模式划拨的。可是,清华的教职工在住房保障的范围吗?
保障性住房是专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设计的,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一定的标准;二是家庭总收入或人均收入低于一定的标准。按照北京市今年的规定,经适房申购标准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1人户至5人户各有标准,差别不大)。高校教职工的收入虽然总体不高,但可以肯定地说,清华的教职工几乎没有人符合这样的标准。清华共有教职工7000多人,这一次就要分6000套房子,难道他们以前都没有房子吗?
清华一名教师对记者说:“一个普通教师的年收入也不过十几万元,一套120平米的商品房接近500万,有几个教师付得起?”这也许是实情,但北京市民收入低于清华教职工的肯定占大多数———很多符合保障房申购条件的市民都还是嗷嗷待哺,清华的教职工凭什么抢占稀缺的保障性住房资源呢?
不过,客观地说,享受如此特权的单位非只清华。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乃至党政机关都在以类似的方式大搞所谓“集资建房”。对这种明显不公正的行为,一些地方的政府不仅不制止,甚至大开“绿灯”。为什么?因为这可以帮助它们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全国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5年内要建成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对大多数地方来说,这项任务确实非常沉重,而像清华这样的“集资建房”,则可以计入指标任务。可是,如此保障性住房真正发挥保障作用了吗?
早在11年前,国家就已明确规定停止福利分房,但近年来,“福利分房”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只不过它穿上了一个时髦的马甲,那就是“住房保障”———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盛大林)
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