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禁令”剥夺了追求不体面生活的权利

时间:2013-07-19 09:08   来源:中国网

  北京住建委、规划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今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通知》规定,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此外,《通知》还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出租。(7月18日中国新闻网)

  “80平两居室租给25人”的消息,让打着“欢迎你”口号的北京伤了大面子。坦白讲,群租生活确实影响了租房人及邻居们的生活质量,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可是,群租之所以能够在北京等大城市中流行开来,自然有其“存在即合理”的因素。群租就如同乞讨,虽然是属于城市不光鲜体面的一部分,但这就是最为现实残酷的屌丝生活,不是权力唱几句阳春白雪就可能让这些人都住进大房子简单问题。

  可以肯定,如果房价和租房价都过高,如果政府的廉租房、经适房建设不足,对于外乡人又全是政策性歧视,则群租背后的低成本必然被广大租房客所吸引。对于城市“蚁族”而言,只要有能容身的一个床位,再跌份丢价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接受。而作为“旧瓶旧酒”的“群租禁令”,也自然不会达到“令行禁止”的社会效果。

  早在2011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规定的,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北京的这条“群租禁令”,也早在2012年5月就征求了市民意见。可是,无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地方,将房屋分拆、“化整为零”搞群租的现象仍然比比皆是。

  比起群租现象得不到解决更让人担心的是,房租必然会在“群租禁令”之后出现大涨。每一座城市的房屋租金,都是符合供求关系和价格规律的市场经济,供求决定价格。对于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而言,如果一套房屋的租金每月高达几千元,则显然,一些普通的打工者都有可能在住房问题上“入不敷出”。而“群租禁令”也必然会使每月花几百元租到房子的现象消失,租房成本的上扬只有会更多人的居住梦想存活在夹缝之中。

  “群租禁令”就好比一座城市“禁止乞讨”的禁令,它甚至剥夺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追求不体面、不方便生活的权利。在严峻的生活现实面前,房价的持续走高、房租的坐地起价让众多人拥有了无处安放的青春。而让这条死板的“群租禁令”散发着一种叫做“头痛医头”的恶味。

编辑:顾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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