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何以成为“尴尬部门”

时间:2013-07-10 13:22   来源:长沙晚报

  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说,我们的环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许多职能出现交叉重叠。“水里和陆地的不是一个部门管,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不是一个部门管”,“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7月9日 新华社《新华视点》 )

  在目前我国行政体系内的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当中,环保部门确实可称是一个相对弱势的“尴尬部门”。一个突出表现正如周生贤部长所说的“职能交叉重叠”。事实上,不单“水里和陆地”之间,即便只发生在“陆地”上,水污染、土地污染、大气污染等各领域的污染,也都会面临“不是一个部门管”的治理尴尬。

  而除了“职能交叉重叠”,环保部门的尴尬还有其他许多表现形式。如执法权力有限、力度不足的尴尬。——即便是面对明目张胆的排污企业,环保部门也往往缺乏足够强硬的执法手段,如强制污染企业停产;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环保部门不得不“靠排污费发工资”……

  进一步从宏观视野审视,当前环保部门的更大尴尬还表现在:在某些地方畸形单一的“唯GDP”政绩评价考核体制下,环保执法不得不严重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的执法体制尴尬。在一些地方,为了GDP数字和财政收入,环保执法所捍卫的“青山绿水”的环境权益福祉,不得不一再成为牺牲的对象。诚如周生贤部长指出的,“环保工作目前难点是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如果不坚持科学发展,发展让好人变成了病人,健康人变成了瘸子、跛子,这种发展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健全的。”

  种种尴尬,事实上绝非环保部门一己的尴尬,追根究底,还是公众环境权利的尴尬。这种尴尬,一方面表现为公众在诸如享受“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宜居的环境”等方面的福祉,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和充分满足;另一方面表现为公众的环境权利仍没有对政府的相应行为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因此,无论是“职能交叉重叠”,还是“环保执法力度不足”、“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说到底,其实都是环境权利与环保权力之间的法治秩序不够完备的表现。

  所以,要想改变环保部门的尴尬,不能仅仅从环保部门自身来谈,而要站在构建公众环境权利与政府环保权力之间法治秩序的高度,确保前者对后者形成有效的严格监督和严密制约。(张贵峰)

编辑:张御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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