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因为红利上交,又一次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
在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在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常委会委员彭森与吴晓灵同时提到,现时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比例较低,且上缴利润90%又返回到国有企业中去。
比例低,是因为国企上交的利润不足实现利润的5%,亦即2012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21000多亿,实际上交只有970.多亿。而按照国际惯例,最低也要达到实现利润的1/4以上,高者更是超过了60%,相当于我国国企上交利润的5~12倍。
使用不当,在于国企上交的利润,并没有成为公共利益的一部分,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等,而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补贴、项目投入等方式,重新回到了企业手中。如对所谓的政策性亏损企业进行补贴、支持企业投资新项目等。
显然,这是不恰当的,也是社会公众所难以接受的。因为,从当前国有企业所占有的社会资源、政策资源、市场资源以及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来看,5%的利润上交比例,确实偏低,且90%又回归到国有企业手中,更是失去了上交利润的意义。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的国有企业与国外的国有企业相比,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以历史状况,所承担的社会事务、社会责任要多得多,社会负担也要重得多。如员工的责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对外援助责任以及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的社会责任等。
这当然是事实,也是中国国有企业与国外国有企业最大的不同。但是,必须注意,这恰恰是中国国有企业必须改变的地方。因为,如果国有企业不能回归市场,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不仅上交利润问题会继续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而且要将国有企业真正做大做强做优,做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品牌企业,难!
事实也是如此,中国的国有企业从资产规模、利润等数据来看,早就进入了世界知名企业的行列。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国有企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数量急剧增加、排名也急剧向前。可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并没有因为资产规模、利润等的扩大而同步提升。相反,在一些领域,地位还在下降。如钢铁行业,在前几年铁矿石价格不断攀升中,钢铁产能和铁矿石进口数量都居世界第一的中国企业,竟然没有任何价格方面的话语权,以至于每年因为铁矿石价格的上涨损失千亿以上。如此,规模和利润能代表什么呢?
相反,如果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能够按照市场要求,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产品和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那么,还会没有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吗?就象中兴、华为等企业一样,尽管同样受到外国政府和企业设置的重重障碍,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
国有企业所以不能回归市场,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得到理顺。国外的国有企业,虽然也是国家所有,但是,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没有任何不同。从经营者选聘到企业管理,从企业决策到市场营销,从经营者绩效考核到员工收入等,执行的都是市场法则、市场规律,而不是政府指令。企业需要对政府负责,但政府不能干预企业。政府在资源配置、政策扶持方面,也不会给国有企业特殊的关照与倾斜。相反,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则应当比一般企业多。如上交利润。
也正因为如此,要想让国有企业不再因为利润上交、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福利过高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再遭到社会的广泛质疑和非议,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让企业回归市场,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市场化企业。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市场规则、确定社会资源配置原则、研究对企业扶持的政策时,不能有近有远、有亲有疏,不能有倾向性意见。同时,放开对市场和领域的管制,让不同所有制企业能够进入到目前还处于高度垄断的领域。即便不能完全开放的领域,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入民营资本,搅活垄断行业这团死水。
同时,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方面,也要打破行政式管理的模式,按照市场化要求,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公开选聘、市场化录用,而不是行政任命,更不能成为政府官员享受官场福利的工具。而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也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以质量、效益、竞争力等为考核标准,实行综合考核、系统考核,而不是简单的以规模、利润为主要标准。
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国有企业也就不会因为上交利润等“小”问题而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国有企业面临的社会压力也就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