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狠话”之后盼“重拳”

时间:2013-05-17 12:3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6日上午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据中新网报道)

  “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提及“掺假羊肉”“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作如上表示。李克强的严厉表述,传递了中国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治乱的决心。

  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的这番狠话耐人寻味。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要“放”——大幅削减审批事项,二是要“管”——把监管重点放到百姓反应强烈、对经济社会危害大的事情上来。乱象丛生、丑闻不断的食品安全领域,可谓是最该管但一直没有管好的民生难点之一。

  中国人早已告别吃不饱的日子。然而,从“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到最近曝光的“掺假羊肉”“毒生姜”,食品安全丑闻迭出,令一些人甚至发出“还能吃什么”的疑问。

  李克强关于食品安全的严厉话语,传递出将“重拳”治乱的重要信息。餐桌安全已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行动,不足以扭转令人不安的现状。

  在职能转变中强化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能力,势在必行。李克强的表态,百姓深以为然——“虽然现在我们财政紧张,也要在加强基层监管手段上舍得用力花钱,让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信心。”政府真正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是务本之策。

  同时,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罚力度也尤其迫切。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对生产经营于人体有害食品的行为加以惩罚,然刑罚一般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处以有限罚金等,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或入刑。

  对于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来说,若要令其闻风丧胆,就必须采取严刑峻法,让其认识到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犯法得不偿失。

  中国最高司法机关日前高调发布了司法解释,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食品安全的确是“天大的事”,当下,非重拳、重典不足以治乱。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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