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迷信重刑思维是不行的。乱世用重典的话,当然解气,对于舒缓民意有一定作用。但如果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得不到根本好转,再多严厉之词最终也不足以建立人民的信心
国家食药监总局5月16日上午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5月16日人民网)。
事实上,包括食药监部门在内的部门并不是第一次发表类似观点。甚至早在3年前,最高人民法院等4部门还专门以通知的形式要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这些要求和表态不可谓不严厉,但是效果表明,仅仅有表态是不够的。
其实也不是说最近几年相关部门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不够严厉,惩处力度实际已经比之前大得多。关键的问题在于,食品安全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仅仅在行政处罚或司法环节施以重典,能够起到的最多也就是一定的威慑作用。特别要指出的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关键出在安全监管环节。所以,如果监管依旧漏洞百出,即便对制售者处以再重的刑罚,但实际中被查处的几率很小,同时获利又多的话,那么食品安全依旧难以保障。
从这个角度上说,仅仅对制售者施以重刑,无异于抓错了表里、治标不治本。可以理解,因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导致民愤极大,重刑思维才被各界寄望,特别迎合了公众心理。而所谓重刑罚的思维,依旧是一种严刑峻法治罪思维。既然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的立法不够,而在于执法和行政监管,那么仅靠乱世用重典是不够的。
作为新组建的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力更大,同时所肩负的食品安全责任比以前也要大。而近段时间,发生了几起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以致于李克强总理亲自下达指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自己的立场,重申“乱世当用重典”,也属于正常。不过我们还是要追问一句,为什么每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相关部门就表示要施以重刑,这除了彰显相关部门的整治决心外,实际作用如何?
简单迷信重刑思维是不行的。乱世用重典的话,当然解气,对于舒缓民意有一定作用。但如果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得不到根本好转,再多严厉之词最终也不足以建立人民的信心。在实际工作中,要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建立起一整套治理体系,其中包括:落实好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摒弃简单的关门监督和重刑思维,建立起全社会的综合监督网络。
如果仔细分析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会发现,食品安全危机的背后,其实处处暴露的是食品安全监督体制的问题。当然也不否认,中国社会道德滑坡严重,食品领域的道德滑坡问题也十分严峻。但道德的滑坡不是单方面造成的,只有明确监管责任、严厉惩戒失职行为,监管部门才会有痛感,才不敢不负责。有了更负责任的监管,食品行业违法犯罪的行为必然大大减少,食品行业的道德水平才会逐步提高——这才算从源头上治理好了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