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救狗”也要遵守法律程序正确

时间:2013-04-12 13:17   来源:广州日报

  再美好的道德,也应符合正确程序,再高昂的热情,也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不但触犯法律,还会从虚弱的道德高坡上滑下来。再一次发生的昆明“拦车救狗”事件,就有这样的危险。

  纵观近年来屡屡上演的“拦车救狗”事件,充斥着各种错误、矛盾和争议。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车上的狗属于他人合法私有财产。在货主和车主手续合法的情况下,私自“拦车救狗”,不能不说是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在昆明安宁的这次“拦车救狗”的相持中,狗已经出现死亡,买主可能因此退货,其中的损失谁来承担?

  有人说,爱狗人士保护动物的愿望是好的,但在公路上拦截车辆的行为不对。如果怀疑货主手续不齐全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公安部门介入后,更应服从其调节和处理。有律师认为,动物是人类的伙伴,“拦车救狗”从保护动物及生态伦理的角度来说是没问题的,但任何事情都应该控制在一个尺度内。

  换句话说,保护一方权利不应以伤害另一方权利为代价。然而,几次“拦车救狗”事件,恰恰有人以自己的权利干涉他人的权利。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人爱狗,但对鸡、鸭、鱼、猪、牛等动物却照吃不误,难道动物也分三六九等?这种选择性爱护,恰恰是另一种不平等观念的延伸。“道德就是拿猪肉火腿肠喂流浪狗喂到心碎流泪,而完全不用去顾虑猪的感受。”网友总结了个别人爱心与伪善并存的混乱。

  “拦车救狗”容易,养狗却难。从既往的几个事例中得知,数量巨大的狗被凭着一股热情的爱狗人士救下之后,狗的处境堪忧。可见,公益爱心应理性表达,也需有序行动。

  有人提议加强立法,给予动物维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然而,法律也是时代的产物,代表一个时代人类的理性。目前在我国,“不虐杀、不虐待”动物已经成共识。在人们对动物的情感和认知都到达同一高度之前,还是请先提高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善举”也要程序正确遵守法律。(新华社记者 白靖利)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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