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跨国企业尊重国内消费者,就要自我尊重。只有监管部门(而不仅是媒体)更加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他人才不敢怠慢看轻。
苹果中国官网1日晚间发布致中国消费者的道歉信,称由于对外沟通不足而导致外界认为苹果公司态度傲慢,今后对中国维修和保修政策进行深刻反思。苹果公司将改进iPhone等设备的维修政策,使其符合中国的“三包”规定。
独行特立的苹果手机一直让消费者“爱恨交加”。除了一些技术上的“怪癖”,中国消费者还在抱怨它“另眼相待”,譬如维修政策。央视3·15晚会拿苹果开刀,不是“无缘无故的恨”。今天,苹果终于低下高傲的头颅,承诺改进维修政策。
苹果道歉,来之不易,却让人乐不起来。检讨“压服”苹果整个过程,一直使用“非常手段”。国内消费者投诉日久,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倒是央视在3·15晚会上首先发难,揪住不放,“死磕”苹果。后来,《人民日报》等媒体也相继介入,合力炮轰,缪力施压。虽说如此,苹果一直委与虚蛇,敷衍了事。直至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继隔空喊话,对苹果施压,才换来苹果态度的“微软”。这一过程,假如没有权威媒体穷追不舍,引起全民公愤,形成倒逼态势,恐怕就不可能“惊动”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不介入,企业就不会认错。
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也是媒体监督题中应有之义,只不过新闻媒体毕竟不是行政部门,监督是否有效,要看能否引起行政管理部门重视,要看企业是否有良心。否则,媒体说了也白说。近年来,跨国大企业涉嫌歧视中国消费者的事件接连发生,从牙膏、篮球鞋、饮料、快餐到电脑、手机、汽车等等,都曾经发生过。有些事件虽经媒体曝光,却因行政不作为,最后不了了之。如全球汽车业巨头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因为一款轿车DSG变速箱的问题,2009年在北美召回了1.35万辆问题轿车,却拒绝在中国召回问题车辆。
“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一些跨国大企业之所以搞“双重标准”,在我国放松产品质量要求,降低服务标准,固然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逐利天性有关,我们自己也不是没有责任。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国家标准低于国际标准,导致一些在国外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堂而皇之进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失职、渎职,客观上纵容了一些跨国大企业的歧视行为。很多时候,监管部门并没有迅速地、坚持地与消费者站在一起,对涉嫌歧视的企业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再者,处罚过轻,不能损企业之毫毛,难有震慑力。与国外动辄过亿的巨额罚单相比,我国监管者显然过于“心慈手软”,难有杀一儆百的威力。
要获得他人尊重,须自重自敬,市场监管亦然。要让跨国企业尊重国内消费者,就要自我尊重。只有监管部门(而不仅是媒体)更加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他人才不敢怠慢看轻。当务之急,一是要提高国家标准,将国标与国际接轨,不给歧视行为制造机会;二是加重处罚力度,罚到他们肉痛,他们才会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