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4月1日晚在中国官网首页挂出CEO蒂姆·库克署名的“致尊敬的中国消费者的一封信”,信中对此前由于沟通不足导致的顾虑或误会表示歉意,并表示自2013年4月起,将iPhone4和iPhone4S服务包升级为全部采用新部件的设备更换,并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1年保修期。(4月2日《新华网》)
苹果CEO公开对中国消费者致歉,是其改正自身存在错误的良好开端。但梳理一下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我们却不难发现,苹果此次“服软”是迫于社会舆论对其质疑的不断升级,而其态度的转变其实与消费者无关。
按说,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有理由维权,苹果也该对消费者致歉。对于国内的消费者而言,媒体曝光只是道出他们不知情的内幕,而要维护自身权益,不外乎两个方面,要么以个体或消费者维权组织的名义提前诉讼,让法律为自己撑腰;要么干脆“用脚说话”,再也不购买使用苹果产品,让他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
可是,在这十几天里,针对苹果的歧视性条款,不但鲜见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有何举动,甚至还有人在网上为苹果喊冤。而苹果这次之所以道歉,央视和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的监督虽不断升级,但苹果先后发出的两份声明,仍然透出固有的傲慢与偏见。最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先后表态,要求苹果必须作出改正,否则予以严惩,终于成了压倒其自傲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其不得不“服软”。
其实,洋品牌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的事件,之前并不鲜见。去年10月,耐克公司因同样一款篮球鞋,在国内不但比国外少一个单气垫,而且价格比国外还贵。如果不是最后被有关部门罚款487万元,要耐克公司消除对中国消费者的偏见,恐怕还有点难。
事实上,对跨国公司涉嫌违法的歧视行为,总是由政府部门出面施压解决,而不是由消费者或消费者组织主动成功维权,一方面是消费者组织维权乏力。在当天的报道中,就有针对美素丽儿称已开封奶粉不退货的霸道行为,中消协只是指出他是在给消费者设障碍,明显缺乏诚意,而不是提起集体诉讼,依法为消费者维权。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盲目崇拜洋品牌,使其不担忧失去中国巨大的市场,从而敢于有恃无恐。
不可否认,苹果最终能够“服软”,是舆论监督和市场监管的胜利,也是消费者的胜利。但作为消费者和消费者维权组织,应该有人为之感动脸红才是。(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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