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羊城晚报披露,新交通法规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近3个月,羊城晚报陆续收到读者报料,称频频收到交通罚单。很多车主反映,广州不少交通灯、限速等设置不合理,现在开车出门战战兢兢,生怕一不小心中招。记者调查证实了以上问题。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新交通法规产生其应有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使司机驾车备加小心谨慎,应该说是好事。交通事故数量大幅下降的事实,更印证新交通法规的积极意义。但让人胆战心惊的不是法规本身,而是灯位遍布“陷阱”、限速处处“迷惑”,使不少老司机也频频“中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事实上,在新交通法规实施前,舆论就有“新交规很好,细节须完善,以免司机‘被违章’”等提醒,如今很不幸被言中。如司机“被违章”多属超速,原因是不少道路、隧道和桥梁限速不同,且同一路段一会限速60公里,转眼间又限速40公里、30公里、20公里,变化莫测使人难以适从。加之限速标志牌不明显或被树丛遮挡,驾驶踏入“陷阱”防不胜防。另外,一些交通灯设置不合理、道路禁止标线模糊不清等,非野蛮驾驶者“中招”多多,唯有慨叹“牛肉干”吃不起。
当然不能片面地说“限速只为创收”“交通灯故设陷阱”,但不少司机“被违章”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时常可以看到某地又增添“电子眼”若干处等给力处罚的消息,却几乎见不到完善交通标志、科学设置限速等配套措施片言只语。相信管理部门对于驾驶人的无奈应有所闻,对道路限速和交通灯“陷阱”也应清楚,问题只在于是否有主动纠正、完善的行动。
毋庸置疑,“最严交规”设置的初衷并不在处罚,更不是要“坑爹”,而在严惩藐视法规尊严和人的生命安全的野蛮驾驶者。因此,限速、交通灯、标志线等设置应该是科学而人性化的,并藉此养育文明驾驶的风尚。倘若因限速随意设置或混乱等原因而致无辜者受罚,且滋生道路通行速度无谓缓慢或引发事故等弊端,则有违“最严交规”设置的初衷,职能部门也难辞懒政之嫌,很难想象如此能让人不生怨气。
说到底,做好科学设置道路交通管理标志和限速等基础工作,其实正是助推“最严交规”顺利实施、避免诟病的必备前提。从另一角度看,这还是维护城市良好形象的应有之举。如果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处处“陷阱”伺候,让人开车如履薄冰,“牛肉干”吃不完兜着走,这样的城市不可能给人文明的形象。
基于此,期待相关部门能倾听民众的呼声,对城市所有道路交通管理标志、交通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限速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论证,以消除存在的“陷阱”和“迷惑”,创造良好的行车环境,而不是将“罚”字当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