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扣6分也有“特殊情况”?

时间:2012-10-12 10:11   来源:四川在线

  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的“驾驶证管理新规”,提高了闯红灯处罚力度,扣分从3分提高到6分。昨天,交管部门表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过线,视频设备一般不会记录为闯灯。但需要注意的是,刚过线的车辆不要冲线或者倒车,视频设备将拍摄车辆移动形成一次完整的违法记录。(10月12日《新京报》)

  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应依法处罚。“驾驶证管理新规”提高闯红灯处罚力度,既与国际接轨,也符合中国国情,可谓深得人心。然而,有一个问题令人担忧,交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和中国人情社会这个国情,会不会在闯红灯的处罚上因人而异、另眼相待呢?

  交管部门表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过线,视频设备一般不会记录为闯灯。“没刹住车过线”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视频设备显然无法承担这个功能,而只能由交管部门认定。这样,会不会因为驾驶人是熟人、朋友、亲人、官员和百姓等不同身份而影响认定结果呢?认定结果出来后,会不会出现在金钱收买、权力打压等情况下而更改结果呢?不是世人杞人忧天,而是现实太残酷——无论法律法规制度处罚的对象,从惯例来看都是“小人物”、“临时工”和“协管员”等,这些人违法违规固然该处罚,但那些“大人物”、“正式工”和执法人员违法违规,为啥就不能一视同仁地进行处罚?

  尽管交管部门表示,路口的视频设备每次采集闯红灯违法信息很谨慎,需要“三堂会审”。但是,不管如何会审、几堂会审,始终是交管部门在会审。在中国目前这种大环境和大背景下,交管部门所有人员都能够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畏权势打压、拒绝一切诱惑而秉公执法吗?我看很难。这其实也是交管部门执法感到最头疼的原因之一!

  此外,还有“被闯红灯”问题。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一些由于特殊情况而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可以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不是因为驾驶人自身过错原因造成的闯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什么是“特殊情况”?百姓一看一听一解释就清楚的特殊情况尚好处理,而“特殊人”是不是也要划入“特殊情况”呢?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此其一。其二,无论是采取什么渠道申诉,都存在处罚者和被处罚者是不是“特殊人”的事情。这里有三种情况:处罚者为“特殊人”、被处罚者为“特殊人”、两者同为“特殊人”。而只要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存在,都可能出现“特殊处理”。如此一来,“驾驶证管理新规”如何执行,执行起来如何服众?

  总而言之,处罚闯红灯必须双管齐下,“两手抓、两手硬”才能收到实效:一方面,必须加强监管,把交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必须杜绝一切说情、收买和打压等行为,让有这种行为的人付出更多更大更惨的代价而不敢胡作非为。唯有如此,“闯红灯扣6分”的“驾驶证管理新规”才能不折不扣地执行。(毛开云)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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