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三名律师致函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全国地下水监测详情。近日,三名律师收到该部寄来的回函及一份厚达400页的水质报表。可这三名律师都没看懂报表中的数据,于是请环保专家看。专家的分析是:报表呈现的总体水质状况可能与现实不符,我国目前使用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仍是20年前的,早已过时。
请允许我首先赞赏一下国土资源部。他们这次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是非常可贵之举。毕竟,先前不少公民向各地政府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都碰了钉子。印象特别深的,是前不久北京律师申请公开土壤污染信息,被环保部以“国家机密”为由,给驳了回去。虽说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但是面对太多的“例外”,讲“原则”的人就显得很可爱了。
被三名律师请来解读水质报告的专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讲的一番话,进一步证明水质信息公开的可贵。他说,这份材料很难得,国土资源部从未公开过,“我本人也没有查到过”。信息可贵,并不代表结论也可贵。国土资源部没有直接给出水质好坏的结论,但赵研究员经初步分析后发现,部分地方水质监测有很多信息缺失,而官方公布的水质概况却建立在这些数据基础上,可信度大打折扣。更重要的是,制定这份报表的依据,是1993年发布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当年制定标准时,主要污染物是无机物,而如今最大的污染则来自有机物。这意味着,有机物污染在报表中没有体现。
说起来,过时的标准,或者削足适履式的标准,在现实中颇为常见。你知道为什么国内的牛奶合格率始终很高而消费者却不买账吗?因为业内专业人士自曝内幕说,“我们的生乳国标全球最差”。你知道饮用水源监测为什么会出现省市“数据打架”的情形吗?因为前者执行的标准较高,所以认定合格率低;后者执行的标准低,所以“创造”了高合格率。
高标准,意味着高责任。一种商品是否经久耐用,取决于生产指导标准,而不是所谓的“合格率”。特别是涉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及公共资源,指导标准越苛刻越好。不能出于面子的需要,就放低对自己责任的要求。因为长此下去,最终的后果便是公信力下降。前不久发生在湖南平江县的“居民不信政府水质报告拒喝自来水”的新闻,已经是一记很响的警钟了。
不管怎么说,国土资源部的这份水质报表仍然是难能可贵的,除了积极回应了公民申请,它还提供了一个再次审视与检讨“旧标准”与“低标准”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