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来看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全国人大代表、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日前表示,“但具体何时启动、采用哪种办法都未确定,还需更多试点,再慎重研究”。(3月16日《北京晨报》)
“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并不是什么新鲜说法。去年以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曾在不同场合不断反复强调这一观点。在生育率不断下降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整个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迅速加深的大背景下,“延迟退休”当然确是一种“大势所趋”。
但是,在“退休养老”日益成为舆论极为关心的热点社会公平问题,尤其是在“九成投票者反对延迟退休”的特殊语境下,老拿“大势所趋”说事,无疑又显得不太合乎时宜,既无益于充分厘清这一“大势”,更不可能有效化解社会普遍存在的养老公平焦虑,真正说服人们接受延迟退休,以便更好地顺应这一“大势”。
在这里,人社部门显然必须充分意识到,当前许多社会公众特别是那些普通企业职工之所以普遍不赞同“延迟退休”,对之抱有抵触心理,真正原因其实并不是他们看不清、不懂得这一“大势”,也不是他们当真多么反对、不愿意接受这一“大势”本身,而主要在于,目前我们的退休养老制度,还存在许多十分突出扎眼而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公平问题。
比如,因社会身份设限,被严重“三六九等化”的养老双轨制多轨制不公平问题。机关事业人员、城镇职工居民、农村居民分属不同的养老制度,一个人可以进入什么样的养老制度,主要取决于“身份”而不是“契约”。并且,不同的养老制度之间存在极为巨大悬殊的待遇鸿沟,这正如不久前社科院报告显示的,最高与最低养老金之间相差50倍。
再如,个人缴费与养老待遇之间不成比例甚至完全脱节的不公平问题。机关事业人员在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前完全无须缴费,而其他社会居民则均需个人缴费,更诡异的是,需要个人缴费的养老待遇,反倒明显不如无须个人缴费的养老待遇。
此外,由于公共投入不足、历史欠账的现实,作为我国养老制度主体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长远来看,又还存在相当严重的“空账”和“隐形负债”,以及长期支付缺口巨大等不公平问题。
这诚如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最近坦承的,“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领钱的人相对增多,缴费的人相对减少,基金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据此前学者的研究报告,2013年中国养老金长期资金缺口将达到18.3万亿,这意味着,“在2013年这个时点,还需要另外18.3万亿的养老金,才可以保证未来70年退休金的发放。”
显然,在上述所有这些养老不公平问题得到充分解决之前,一味强调“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为它的实施“打预防针”,并没有太大意义,既不足以说服人们接受这一大势,也无助于确保充分顺应这一大势。
须知,延迟退休固然是“大势所趋”,养老公平同样更是“大势所趋”,前者只不过是人口老龄化下的“大势”,而后者则是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更根本“大势”,有道是,“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比太阳还要光辉”。